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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家人新關係
不扮黑白臉 數位管教更有成效

文/劉容襄(臺師大幼兒與家庭科學學系博士、兼任助理教授) 圖/達志影像
(2023/12/7)

 某次工作坊,坐位相鄰的兩個媽媽有如巧遇知音,言談時的表情似逢天降甘霖般,開心的完全將其他人「視若無睹」。我對此等情況毫不陌生,也不介意,唯獨不希望她們「獨樂樂」。

 「老師,我老公和我管控孩子使用手機的方式,完全不一樣,實在很難溝通。他認為什麼手機、電腦、平板哪,最好都不要讓孩子碰;可是我認為這不可能,該接觸的還是要接觸。總不能養成山頂洞人吧!」

 另一個媽媽接話:「我老公跟她老公完全相反,他就認為現在是數位時代,孩子要用就用,反正管也管不了,叫我不要想太多,還說他以前也是這樣長大的,怕什麼?」

 乍聽之下,這數位認知南轅北轍,卻讓兩個媽媽談得如此投機,心想或許兩家的爸爸做個朋友也不錯……

 談起數位認知,多半指對數位的態度,也就是直接展現在使用數位工具與否。放進孩子父母的角色,便是父母對孩子從事數位活動的控管方式。

 換句話說,父母對數位工具的態度,決定孩子使用數位工具的模式,如果父母雙方觀念趨向一致,數位管教觀念便容易走向「笑容」;反之,憂心忡忡的「皺紋」就容易常飛上家長的眉頭。

 雖然一場講座或一篇文章無法讓「數位管教觀」迥異的雙方笑逐顏開,但至少可以提點幾句,試圖讓緊皺的眉頭稍稍紓解一下。

提點一 談管教別忽略雙方原生家庭

 有個好友常說她和丈夫婚前約會用餐時,很習慣直接拿他盤裡的食物吃,也樂意將自己的食物分給他;結婚後,丈夫有次終於說出口,對這種「共享盤中飧」覺得不大舒服。她很訝異,自小她家人多,因此「共享食物」是常態,可是丈夫家重視個人隱私與自主。於是彼此繼續磨合。如果延伸至數位使用的習慣,別忽略了彼此婚前的「自然而然」其實仍要磨合的事實。

提點二 現今媒介誘因強度遠勝過往

 如果另一半有「我們以前就是如此,現在為何不可」的疑問,或許該進一步思考:過往來自媒介的誘因雖多,但互動機會少,等待回應的時間也不比現今如此迅速。過往大家擔心「電視兒童」,但當時的電視節目時間有固定長度,電視臺也有收播時間;當年的網路也屬於使用者主動查找資料、發信等,即使玩電動遊戲,螢幕也不會出現大量廣告與眼花撩亂的訊息,現今則不然。來自數位內容的「誘因」,遠遠超乎往常。

提點三 學習典範漸從身邊移到網路

 想想過往,童年被父母管教時,多半得被雞毛撢子追逐,父母辛苦工作拉拔我們,即使有時我們背了黑鍋被錯打,但終究這些重要他人(父母或師長)都是真實情境中的長輩,有些人更成為我們學習的模範,但現今網路上那些神龍見首不見尾的陌生人,逐漸進入孩子的生活,甚至成為「重要他人」。因此,「放任」孩子自己遊覽網路世界,不應該是父母的首選。

 在規範孩子使用數位工具方面,父母雙方想有完全一致的管教觀念確實不易,但可以尋求有共識的做法,也就是先嘗試釐清前面所提的三點,並且儘可能的達到極大化的共同願景。畢竟在管教孩子上不是黑白臉,而是有彼此互相支持的同一張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