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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老爸的英倫教養札記
不打罵孩子 考驗父母教養智慧

文‧圖片提供/谷大為 (2025/3/7)

荷蘭好友JJ在教養上值得學習,寒假邀我們住他家,他耐心引導孩子解決爭吵,也促進孩子學習情緒管理。

 我的父母算是相對開明的,但成長過程中,我難免有犯錯或太過頑皮挨揍的時候。印象中有一次,因為看到爸爸常常幫汽車的水箱加水,我靈機一動,不如來幫媽媽的機車加水。第二天媽媽無法發動機車,知道是我「好心」幫忙加水後,差點沒有把我的耳朵扭斷。

 機車後來報廢了,但我小時候仍然偶有「佳作」,加上常常和手足打鬧,因此我們都對母親的「家法」印象深刻。

英國立法禁父母體罰子女

 英國父母是否能體罰子女呢?標準答案是「看用什麼方式,各地規範不同」。我對英國體罰規定的了解,來自一次Full Governing Board會議,麥校長提到因為學校有許多來自世界各地的移民子女,有些習俗、教養方式在英國是違法的,她舉了兩個例子,一個是「女陰殘割(Female一Genital一Mutilation,FGM)」,是一種常見於非洲國家,為顯示女性忠貞而對小女孩切割部分生殖器的習俗。另一個例子是父母在家以打罵方式管教孩子,她提醒「這些行為可能觸法」。

 麥校長說,會提到這件事,是因為她最近為低年級學生說故事,講到一個小女巫做錯事被處罰的情節,隨口問:「你們如果做錯事,會受到什麼處罰?」一名亞洲學生馬上說:「媽媽會用小棍子打我的手。」麥校長說她已經通報這件事,因為「用棍子打孩子」在全英國都不允許,學校老師一旦獲悉,就必須通報。

 我雖然對現代社會還有國家維持FGM這樣的習俗感到不解,但對英國已全面禁止父母用棍子處罰子女,甚至會因此觸法更感到驚訝。會後,我請教麥校長這是怎麼一回事。

 麥校長說,「在學校內,舉凡與各類身體相關的『處罰(chastise/chastisement)』,不論是口頭上斥罵或肢體上的責打,或者要求學生維持半蹲的姿勢(stressed positioning)作為體罰(corporal punishment),在八○年代被立法禁止了。在家庭中,全英國已經禁止父母或者監護人用徒手之外的任何東西處罰孩子,還有,蘇格蘭和威爾斯也分別在二○二○年和二○二二年禁止徒手打(smacking)孩子。」

 我接著問,通報後家長會受到怎樣的處罰。麥校長說,理論上會先有社工去家裡關切,如果孩子沒有受傷,家庭環境與親子關係沒有其他的問題,那也就只是關切;但如果孩子已經受傷,甚至父母習慣用這樣的方式教育孩子,孩子可能要暫時與父母分開,父母可能必須去上教養相關的課程,「因為表示父母真的黔驢技窮,不知道有更好的教養方式。」

 麥校長是心理系畢業的,她也知道我是精神科醫師,我很好奇她對教養的見解。她說:「我想跟你在臨床上與病人的互動類似,就是花時間多觀察孩子為什麼會出現失控的行為,然後和孩子溝通,嘗試減少這樣的事件再次發生。」

亞洲父母對體罰認知不同

 這樣的說法我原則上同意,但是身為亞洲父母,我很好奇其他父母在家裡的做法,於是有一段時間認真觀察,刻意與不同國家的朋友討論他們的教養方式。西歐的朋友確實不再以打罵管教孩子,即使孩子已經非常頑皮,例如兩兄弟已經打起來了,最多只會被朋友抱住,避免衝突擴大。但其他亞洲國家,擔任日本小學老師的朋友說日本雖然在學校禁止體罰學生,但是家庭裡適當的管教並不違法;韓國只有在首爾禁止父母以體罰管教孩子;最支持體罰的看來是新加坡的父母,朋友笑說:「別忘了我們國家還有鞭刑呢!」

 我後來發現「立法禁止英格蘭和北愛爾蘭的父母徒手打孩子」在英國也仍有許多的討論聲浪,《衛報(The Guardian)》與英國廣播公司(BBC)都曾經製作系列報導討論「是否有適當的體罰」,其中,現任工黨英國外交大臣David Lammy和前保守黨英國首相Boris Johnson,也曾公開質疑現代法律給予父母管教的空間是否太小了。

 我雖然相信花時間和孩子討論犯錯的原因,長遠來看有不錯的效果(至少我們家通常是這麼做),但是也很難想像在孩子還小,很難以言語溝通時,如果胡鬧也不能責打,用什麼方式管教更理想?作為父母,我們要常常自我省思「是否有比體罰更好的管教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