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家庭事務所
鄰里關係要好 同理心不可少
(2023/10/11)

中秋節已經過去幾天,家家戶戶卻似乎還有烤肉殘餘的香味飄散著,彷彿中秋賞月的熱鬧氣氛仍未結束。
氣味噪音都擾人
「一家烤肉萬家香」這句流傳已久的廣告詞深植人心,中秋節與烤肉似乎已有密不可分的連結。不過,烤肉這類氣味濃烈的吃食不見得人人喜愛,以販賣烤肉、臭豆腐等食物為營生的商家,如果排煙去味的工作沒做好,總是會引起附近鄰居的抗議,這類新聞經常可見。
現今都市規模益發龐大,家戶密集,人與人的距離往往只隔著住宅中間那道牆。大家想要有呼朋引伴在家烤肉歡唱的自由,也想擁有睡眠不被打擾的靜謐時光,每個人的活動自由與住居安寧往往在拉鋸中求取平衡,平時如果能多顧及鄰居的住居安寧權益,或許就能預防日後的鄰里衝突。
除了前面提到的濃烈氣味餐點以外,像是在自家陽臺抽菸,菸味飄散到鄰居家中,或是讓人不舒服的持續聲響、震動,例如冷氣壓縮機運轉聲、大型機具運轉的震動、麻將洗牌聲、家具推拉聲響等,都是常見影響鄰里關係的情形。
談法前多講人情
《民法》第七百九十三條規定:「土地所有人於他人之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有瓦斯、蒸氣、臭氣、煙氣、熱氣、灰屑、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者侵入時,得禁止之。但其侵入輕微,或按土地形狀、地方習慣,認為相當者,不在此限。」
除了土地所有人外,土地承租人或建築物利用人,也可以依《民法》行使這條權利。如果是住在公寓大廈的住戶,《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也提到: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汙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
不過,向鄰居主張「氣響侵入禁止請求權」時,還是要斟酌這些氣味或聲響是否已經超過一般人社會生活所能容忍的客觀標準,也就是說,依照當地環境、建築物之情況、地方習慣、氣味或聲響出現的頻率及時間等綜合判斷,是否客觀上已讓人難以忍受,而並非只依照我們自己的主觀好惡或感受來認定。
另外,單就噪音來說,聲音的來源未必是直接來自樓上樓下呵!依照現今建築物的結構、建材的特性,聲音傳遞到不同位置可能有不同的聲響效果,想確認音源,的確得要花一些功夫。
維護權益宜蒐證
如果已經能確定這些干擾我們住居安寧的來源,而以柔性勸導方式無效,必須請管委會或警察協助,甚至必須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百九十五條等規定,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時,我們都必須蒐集相當的證據,例如在不同時段請他人一起在場,證明已經達到影響住居安寧的程度,或是錄音、錄影,以備日後舉證之需。
大家都說「千金買房,萬金買鄰」,在地狹人稠的臺灣更是如此呢!我決定來敦親睦鄰,先從自己開始,當鄰居的「好厝邊」,提醒孩子隨時注意說話音量,走路輕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