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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正義從保障居住權開始

(2025/4/9)

 房價持續推高,多數年輕人放棄購屋欲求,但租屋也是大難題。依主計處公布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其中房租項目二十年間漲幅超過三倍,由二○○三年的零點九九,一路上漲到二○二四年的二點六。臺北市小套房房租飆至上萬元,約為職場新鮮人薪資的三分之一。

 全臺有八十五萬戶空屋,若能轉化為包租代管的出租房,比興建社會住宅成本低,或能緩和需求。內政部提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替代興建社會住宅,房東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有穩定租金收益、減稅和修繕費補助等好處。

 接著,推出「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對於非中低收入戶的一般租屋者,每月補助兩千至五千元租金。多數屋主不願暴露而被課徵所得稅,法條雖明定「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也「不可以拒絕房客設籍」隱藏所得,剝奪房客租金補貼的社會權及就學投票的公民權;但處於劣勢的房客不敢力爭,成私下約定,使租屋黑市甚難解決。

 不如仿效日本的《空屋對策特別措施法》,對一年內無人使用的空屋,持有成本增加三倍到四倍,逼使空屋釋出。實施租屋登錄制度,加強租賃房屋安全管理,納入公共安全標準。重罰屋主逃稅及危害居住安全責任,並增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獎勵。這遠比找建地起造社會住宅,成本輕也較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