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進兒童福祉的首要任務

在兒童節前夕,政府機關、學校或民間團體都會辦理兒童節的表揚或慶祝活動,以及致贈兒童節禮物,讓兒童們能感受到歡度佳節的喜悅。
然而兒童節過後,兒童是否會更快樂和幸福呢?其實也不盡然,部分兒童吃不飽、穿不暖,部分兒童在家缺乏愛,部分兒童在學校遭受霸凌,部分兒童在社會缺乏保護,導致兒童生存、生活和生命受到很大的考驗,勢必影響到兒童的幸福感。
為了確保兒童福祉,《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三條第一項規定:「凡涉及兒童的一切行動,不論是由公私社會福利機構、法院、行政機關或立法機構採取者,兒童的最大利益應為首要考量。」旨在喚醒世人對兒童權益的重視,並採取一切行動,讓兒童獲得最大的利益。
近年來,政府積極研訂各種法規,保護兒童權益,以及宣導保護兒童各種措施;但兒童遭到身心傷害,仍時有所聞,顯然要確保兒童福祉,不能只靠法規和宣導,更需發起全民運動,共同致力於維護兒童身體、心理、生活和學習的福祉,才會有效果。
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提供兒童「安全健康友善溫馨」的環境,滿足兒童生存、安全、健康、尊嚴與全面發展需求,是當前的首要任務,亦是家庭、學校、政府和社會共同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