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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交通導護工作 立委促法制化

陳芝瑄/臺北報導
(2025/3/21)

 立法委員林月琴與教育團體、民間團體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二○二三年高雄市鳳山區某國中女教師在校門口執行交通導護工作,遭闖紅燈小客車撞擊,導致重傷,終身失能,但至今導護工作仍未有明確管理與法制化,因此呼籲政府明定導護工作內容及相關保障,和學區法制化及配套規定,並針對導護工作訂定教育訓練課程。

 林月琴表示,我國導護工作規範相當混亂,各縣市標準不一,甚至各校輪值方式、導護工作內容、出勤時數、是否有訓練完全不同,教師除教學業務繁忙,還需應付導護工作,實為不合理。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教師並不具備交通執法權,無法有效約束不理性的駕駛或用路人,卻承擔過高風險,也讓學生在通學路上暴露於高度交通危險之中。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許雅荏表示,目前國際如美國、英國及澳洲皆由受薪專業人員執行導護,日本多以退休人士擔任,各國雖採行不同模式,但導護人員均受過標準化專業訓練,涵蓋交通法規、實地演練等,確保具備完整知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