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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退費爭議 疫情期間多三成 消基會籲檢討

阮筱琪/臺北報導 (2021/11/6)

 消基會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今年五月到九月疫情期間,補習班退費爭議比去年多出三成,多半爭議是以「繳費簽約日」為「開課日」,而非實際到班開課日計算退費基準,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消基會建議,受疫情影響,補習班開班形態趨多元,中央和地方教育局對於線上或實體課程的退費辦法都應再修正。臺北市教育局強調,補習班不得以「繳費日」、「帳號開通」作為開課日。

 消基會表示,疫情期間,有民眾和補習班約定的「開課日」是今年一月初,但實際開課日已接近二月底,民眾想申請解約退款,補習班卻以雙方是以去年十一月的「簽約日」算開課日,認定課程已超過三分之一,不予退費。

 消基會還舉例,有民眾報名面授課程,但補習班先讓民眾使用雲端課程預習,民眾試聽後不適應,翻找合約後發現並無面授班學員聽取雲端課程,需要另外收費的規定或收費標準,但補習班逕自認為消費者已使用雲端課程,只肯退五成;民眾認為,應依教育局退費規定,開課日前退費,應退九成學費,雙方產生爭議。

 臺北市教育局表示,補習班屬「預付型」服務買賣,疫情是「天災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要改採線上教學,應取得學生同意,補習班也應給予消費者至少三次線上教學機會;而開課日的認定涉及退費數額計算,強調補習班不得以「繳費日」或「帳號開通」當作開課日。

 教育局提醒,如果補習班任意變更條款或訂定不利消費者條約,即為違規,教育局將予以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