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領畢業證書學生 中縣擬補救

(2010/6/3)
張彩鳳/臺中報導

 畢業在即,臺中縣卻有多達一百九十三名國中生可能無法領到畢業證書,縣議員昨天在議會質詢引起關注。議員認為,國民教育為義務教育,學生在校表現不好,教育單位應提出補救之道,讓每名學生都能領到畢業證書。

 根據教育處統計,臺中縣有一百九十三名國中生因為曠課、表現不良遭到記過等因素,導致無法領到畢業證書。臺中縣校長協會理事長、豐陽國中校長林明裕表示,學生如果一學期曠課超過四十節、缺課達三分之一以上、遭記大過三次以上,以及學業成績七大領域中有四個領域不及格,依規定只能拿到修業證書,但仍能參加基測、就讀高中職。

 林明裕說,為了讓畢業生都能領到畢業證書,各校都會成立「學生日常生活表現評審委員會」,學生可以申請並由教師代為陳述爭取權益。

 教育處長王銘煜表示,學校都會給學生機會,學業成績不佳的,可以透過補考;操行不佳的則可透過消過機制,儘量讓學生都能領到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