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在民主社會裡,包括報紙在內的傳播媒體,是民眾表達意見的重要管道;因此,政府機關或立法機關在做重大決定的時候,都會參考報紙上刊登的言論及意見,尊重媒體呈現的「民意」。 但是報紙又該如何收集民眾的意見,才能夠真正反映民眾心聲?事實上,除了報社記者主動採訪,以及仰賴報紙編輯人專業的觀察和分析之外,由讀者主動出擊向報紙反映自己的意見,也是促進媒體呈現多元意見,落實「民意」的重要作法。因此,報紙應該提供的開放的管道,讓「讀者參與新聞和投書」。 一、主動寫信或打電話 例如,社會各界談論小朋友書包減重,但是新聞裡卻只報導大人的各種意見,缺乏小朋友的看法,這時小朋友就可以寫信或打電話直接詢問報紙,為何遺漏新聞主角的意見。如果報紙刊登了錯誤的消息,你也可以請求更正。 想參與新聞,爭取平衡報導,必須多熟悉新聞事件的來龍去脈。反映意見時,不要擔心報社不理你,只要是理性、誠懇的表達意見,媒體會認真處理的。 二、提供真實證據給媒體 要求媒體採納你的意見或觀點時,最好避免抱怨或指責個不停,一定要鼓勵和尊重媒體專業人士,提供真實證據。有幾分證據,講幾分話。如果沒有親眼看到,沒有親耳聽到,就不可以亂說,否則會傷害到無辜的人。 三、多用讀者投書 讀者投書有兩種,一種是向各家報紙表達個人意見,並不求公開發表;另一種則是根據已經報導的新聞事件,將自己的看法寫出來,希望透過報紙刊登,影響更多民眾的看法。多數的報紙都有讀者投書的版面,例如各報的「民意論壇」版面,或國語日報的「大家談教育」版面,就是開放給讀者投書,表達意見的公共園地。 讀者投書須掌握幾個原則:(一)就事論事,針對最近發生的新聞,提出建設性的論點。(二)文章刊登在報紙上,作者對自己的言論須負起法律責任,內容不可意氣用事或攻訐他人。(三)報紙版面有限,用字遣辭應簡潔扼要,言之有物,清楚陳述投書的目的及意義。(四)留下真實姓名及電話、地址等資料,方便編輯向你求證或討論,匿名投書是不被接受的。 四、你可以監督媒體 報紙等媒體,如果新聞報導錯誤,或是發現了報導錯誤卻不改進,你可以向一些監督媒體的專業團體反映。例如:新聞評議委員會(電話:02-23560771)、臺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www.mediawatch.org.tw)、閱聽人監督媒體聯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