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導身障生人我界限 預防性侵害(97年6月16日)
  文/張莙
    根據臺北市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統計,接獲的性侵害案件中,有百分之十為身障者,其中逾百分之四的比例為學生,而最常出現的障別之一,則是智能障礙學生。

  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性侵害保護組組長王春梅表示,過去經驗顯示,身障生性侵害案件中,加害者往往為熟識者,例如親友、師長、同學等,主要因為身障生普遍自我認同偏低,依賴性強、特別在乎別人的反應。「因為他們都想交到朋友。」王春梅說,當進展到性關係階段時,這些孩子可能因為想討好對方,卻又缺乏性教育的灌輸,較無法主動表達拒絕之意。

  「預防性侵害可從日常人際分際做起,在循序漸進的誘導下,提供智能障礙學生層次式的交友觀念。」臺北市立體育學院身心障礙者轉銜與休閒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林純真指出,包括從剛認識的朋友、普通朋友、知己、男女朋友及至親密友人,都有不同層面的意義。林純真強調,教育過程中,必須把握兩大原則:「了解他們的需求與動機」及「適齡且貼近生活的實用性」。親友及師長應視身障生的認知特質以及實際生活經驗,透過舉例的方式進行觀念的灌輸。

  林純真表示,與身障生討論不同層次朋友的意涵,包括心理感受及生理反應等,向他們說明可能發生的肢體接觸、對話內容,當然,身障生與其朋友可能共同從事的活動中,應有的適當距離及行為也是教導重點。在人與人的界限漸漸浮現後,接下來則是讓他們曉得,一旦發生超越身體距離的言語或行為,可能觸犯性騷擾,甚至是性侵害及其法律責任。

  「兩性交往,並非不可說的祕密。」王春梅強調,身障生也有這方面的需求,但許多家長因為擔心孩子在交友過程中受傷害,故意避開教導人際交往的技巧,反而拖累了孩子對兩性的認識。「對於人與人之間身體的界限沒有正確認識,又怎麼知道如何在適當時機說『不』,避免憾事發生?」

  「所謂的性別平等教育,不單指對性器官等私密處的認識。」王春梅指出,包括自我認識、身體的界限以及人與人之間交往的態度,都是重要環節,唯有透過漸進式的教導,才能讓身障生明瞭,兩性關係如何階段性發展,哪些行為不可能在初識對方時馬上發生。

  臺北市立啟明學校校長林麗慧指出,對啟明學生來說,「說出口」是能明確主張意見的表現,因此該校教導學生遇到不適當、不舒服的身體碰觸,「一定要說」。

  林麗慧表示,在性別平等教育這門課程中,教導者必須先從自身做起。林麗慧舉例,老師或家長可以想想看,每當要拉起孩子的手引導學習或協助行為時,是否有事先告知,表達尊重;如果老師沒有做到「尊重」這點,孩子們又如何去界定身體自主權及界限。

  「家庭教育何嘗不是如此。」林麗慧表示,曾有學生反映,父親有時候會不小心碰到胸部,後來透過學校溝通,父親才恍然大悟,更注意自己的一舉一動及態度。

  而不同年齡層的性教育當然有不同教育方法。例如幼稚園、小學生,可以大量運用繪本、說故事的方式傳達兩性關係的內涵。學校也曾以歌唱PK賽的方式,要求學生收集與「愛」有關的歌曲。

  活動過程中,老師便與孩子討論歌詞的意涵,進而教導孩子如何表達自己的欣賞與不喜歡;再透過模型或畫卡,教導學生,身體有哪些部分不能隨意讓外人碰觸,什麼樣的舉止帶有性騷擾或性歧視等意涵,學生玩得開心,學習成效也顯著。

  「儘管教育這些孩子需要花更多力氣,但家長、老師及學生都不應自我設限。」林麗慧坦言,絕大多數視障生的家長對孩子感到內疚,因此不論上下學、上下班,一定親自接送,反而讓他們恐懼踏出校園、社會,漸漸的,也喪失部分人際交往技能。

  林麗慧建議家長,以兩性教育健全發展為前提,再以「信任」鼓勵孩子們交朋友,只要提供足夠資訊及例子讓學生參考,回歸自我決策,哪怕是跨一步、退兩步,或跨兩步、退一步。相信家長及學生,總能在許多成功經驗之後,漸漸安定,成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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