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專業團隊 滿足多元需求──以北市文山特教學校為例(110年5月7日) | |
文.圖片提供/胡智坤(臺北市立文山特殊教育學校教務處復健組組長) | |
教育部《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四條中,明確提出須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原則,訂立《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其中第四條對「專業團隊」的界定,是指「由特殊教育教師、普通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學校行政人員等共同參與為原則,並得依學生之需要彈性調整之。」換句話說,專業團隊是由接受過各種不同專業訓練的人員所組成的團隊,以合作的方式協調彼此的專業,提供身心障礙學生整體服務,協助解決教師與學生面臨到的問題。 臺北市文山特殊教育學校(以下簡稱本校)目前招收兩歲到十八歲,重度、極重度智能障礙及多重障礙學生,為了滿足學生的不同需求,除了特殊教育教師提供學生專業的特殊教育服務外,在相關專業的部分不僅需求大,專業類別也相當多元。 目前本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共計專任物理治療師三名、專任職能治療師兩名、專任語言治療師兩名、專任臨床心理師一名、兼任社會工作師一名,以及兼任視覺訓練暨定向訓練人員一名。 以下將由專業團隊的組成、服務程序及內容分別說明。 因應特教需求 設置專業團隊 為了因應前述需求,本校根據《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中之第四條規定,依法聘用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以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行政人員、家長共同組成特殊教育專業團隊。更因為秉持以特殊教育團隊運作方式介入身心障礙學生之教育,所以將相關專業團隊人員之編制放置於教務處,並設置復健組,以利隨時結合與協調相關專業與特殊教育事務,有助於教學課程的完整與調整。 結合專業資源 服務特教學生 專業團隊的成員依照身心障礙學生的需要而組成,除了學生與家長是必要成員之外,參與的專業人員可以分成教育人員和其他相關專業人員兩類。為了使專業團隊有效率的運作,本校力行跨專業的合作模式,期望身心障礙學生的導師即為學生的個案管理者,收集有關學生所有的評估資料,統整學生的能力現況,找出學生的優弱勢,設計出切合學生需求的個別化教育計畫,並與家長討論。透過結合校內相關專業人員和家長的資源,團隊間相互合作,使學生獲得最適切的特殊教育、復健訓練、就業服務或社會福利。 協助特教教師 解決學生問題 根據《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中第五條規定:「專業團隊之合作方式及運作程序如下:一、由專業團隊成員共同先就個案討論後,再進行個案評估;或由各專業團隊成員分別實施個案評估後,再共同進行個案討論,做成評估結果。二、專業團隊依前款評估結果,確定教育及相關支持服務之重點及目標,完成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訂。三、個別化教育計畫經核定後,由專業團隊執行及追蹤。」本校專業團隊內設置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即依此實施辦法辦理,提供的服務按照學生需要適時調整、修正。 因此本校的相關專業人員所提供的並不是醫療服務,而是協助特殊教育教師理解並解決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學習時面臨的問題。會在新生入學時進行一次完整之入學評估,入學後每三年也會進行一次全面性的能力現況追蹤評量,並透過每次入班服務的機會,與學生導師、家長討論學生的教育需求,協助擬訂、修正個別化服務計畫,或是提供教育訓練建議。 除了提供專業評估外,實際執行時最主要的服務方式是以協同教學模式,相關專業人員直接進入教學場域與特殊教育教師合作,依據課程綱要、個別化服務計畫和與特教教師共同設計的課程教案,給予學生引導以及教師建議與示範,協助學生達到個別化服務計畫所設定的目標。再搭配間接觀察與諮詢的方式,提供老師或家長解決在教學或是教養上的疑問。 除非特殊狀況,才會安排抽離式的直接訓練,再視訓練情況轉移至教室情境中執行,讓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的專業建議與示範,儘可能融入學生每天的課程與教學,並適時依照學生的能力表現修正,以達到最佳的學習效果、滿足身心障礙學生多元的需求,提升學生全方位的能力,讓特教教師以及相關專業人員成為協助學生進步的兩大利器。 ![]() |
|
回上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