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教育、醫療 正向擁抱情緒障礙(109年9月25日) | |
文‧圖表提供/洪儷瑜(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系教授、師培學院院長) | |
去年公視播出電視劇《我們與惡的距離》,引起社會對於思覺失調症患者的注意,日前嘉義發生鐵路警察李承翰被殺事件,社會再度注意到思覺失調症,也懷疑思覺失調症診斷的真實性和司法的公正性,卻沒有人去正視社會對這群百分之一的思覺失調症患者是否有正確的認識和療育。 臺美案例值得參考 積極治療接受異常 美國加州一位專攻精神醫學的法律系教授,Elyn Saks在TED演說,以「心理疾病的故事」,談她自己過去三十多年來,因罹患思覺失調症,住進精神醫院超過數千日,但是,這期間她卻仍能夠完成研究所博士學位,到大學任教,結婚,甚至在大學升等取得教授職位。她開始為精神疾病患者正確的治療,以及參與社會的權利大力倡議。 Elyn Saks提到自己雖飽受思覺失調症之苦,卻仍能積極參與社會,成功的工作,主要是因為她周圍的親友都知道她的疾病,當她出現異常狀況的時候,會協助她就醫;她一直接受專業的醫療和心理治療,雖然有時因不吃藥而惡化,再度回到醫院;她有一個接納她的工作環境,讓她可以專研精神醫療的相關法律議題。所以,她站出來呼籲精神疾病患者應該接受治療,社會應該接受他們和他們的醫療需求。 Elyn Saks教授的故事讓我想起曾經接觸類似的個案。這是一名國中就有嚴重焦慮,到了高中確診罹患思覺失調症的學生,當時高中輔導室積極輔導她就醫,家長卻相信民俗療法,且堅持孩子應該繼續上學,不能因疾病而影響課業,導致她病情惡化到無法上學,也被迫就醫。她被學校轉介、診斷為情緒行為障礙,取得特教資格,經由特教學生甄試勉強升學到大學。 這名學生在大學的資源教室和輔導室合力協助下,積極就醫和參與資源教室的學業、生活和就業輔導,雖然在一般大學念了六年,但她一畢業就找到自己專長的工作,也能獨立生活。在一次的訪談中,她說出了心聲:「我知道專業醫療可以幫助我像一般人一樣的工作及生活,雖然我到現在還是一個精神病患者。」她很感謝學校特教教師積極為她申請特教資格,為她爭取就醫,為她做轉銜。在高中和大學的十年,她認識自己的異常,但也學會如何因應自己的異常,雖然家人一直不諒解她接受精神疾患的診斷與醫療。 三級處遇輔導資源 幫助學生繼續向前 上述兩個故事讓我們看到,很多精神疾患患者在學齡階段就出現徵兆,可能因為學校未能覺察,或是學校無法改變家長的觀念,導致學生未積極就醫和尋求更多的資源。《特殊教育法》第一條指出,特殊教育目的「為使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之國民,均有接受適性教育之權利,充分發展身心潛能,培養健全人格,增進服務社會能力。」特殊教育為保障學生有接受適性教育的機會,明定為學生擬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基於人權的觀點,身心障礙學生也被鼓勵參與自己的IEP會議,為自己爭取適性教育的機會。由於很多精神疾患好發在青春期,十五歲到二十多歲間,異於其他身心障礙,從國小或學前階段就接受特殊教育。因此,其可能因病就醫而休學,就失去接受學校輔導和特教的機會。 父母對於青春期罹患精神疾患的子女,經常難以接受,而感到束手無策。學校設置專任輔導教師已有多年,以WISER模式推動三級輔導工作(如圖一)。在三級處遇性輔導連接校外諮商或心理師或社工資源,組成特教專業團隊服務,如學生仍難維持就學功能,就可能被轉介接受特殊教育鑑定,取得特教資格。基於確保身心障礙學生接受適性教育,特殊教育有醫療專業團隊的參與,也提供與醫療合作的中途教育方案。 上述臺灣案例學生,在高中階段曾就讀於與醫院合作的特教班,如臺北的蘭亭書苑、向日葵學園,或是高雄的愛心園,這些校內外的專業合作方案,為有高度需求的情緒行為障礙學生提供復健和教育。只要家長能求助於學校輔導室,願意與學校系統合作,陪孩子走過精神疾患的枷鎖,就能讓孩子不必受困於精神疾患的干擾,繼續向前走。 罹患精神疾患的學生和家長經常因怕被貼標籤,而對專業治療或特殊教育裹足不前,精神疾病被汙名化常歸因於對問題的不了解,當國內的教育和醫療已經建立合作機制,可以幫助學生走出疾病的陰霾,社會和家長應該與時俱進,勇敢接受正確的知識,雖然是精神病,但也沒關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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