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課綱.新未來】提升動作功能 特教生參與學校生活(107年12月28日)
  文/蔡昆瀛(臺北市立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林珮如(臺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在特殊教育學生中,有些人可能在行走、跑步、轉換姿勢或握筆寫字方面有動作上的困難,須接受進一步的訓練,因此,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特殊需求領域課程綱要中,有一門科目是「功能性動作訓練」。這門科目在原本的特殊教育課綱中稱為「動作機能訓練」,為呼應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國際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分類系統」中,對於健康功能與身心障礙的新思維,強調每一個人的動作功能及生活參與,因此,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就把科目名稱更新為「功能性動作訓練」,不僅關心身體活動及動作技能的表現,也更重視特殊教育學生運用功能性動作技能,平等且充分的參與學校生活。

非僅特定類別學生適用
 特殊教育學生如果因先天或後天的損傷,造成動作發展遲緩或困難,影響基本的姿勢控制、行動、操作性活動、書寫等日常生活及學習時,學校教師可以視學生的需求,安排功能性動作訓練的特殊需求課程。換句話說,這種課程並不是肢體障礙或腦性麻痺的學生才需要,國小、國中和高中階段的特殊教育學生,只要經過教師和專業人員評估,具有身體活動訓練、功能性動作技巧方面的特殊需求,都是功能性動作訓練課程的適用對象,而不是僅限定於特定類別的學生。

培養自主行動核心素養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有「自主行動」、「溝通互動」及「社會參與」三大面向的核心素養,其中,與功能性動作訓練關係最密切的核心素養是自主行動。透過這門課程,可以發展並強化學生的功能性動作技能及肢體活動能力,以實踐及因應生活環境中的各種挑戰,並且具備功能性動作技能,來因應經常性及非經常性的日常生活。
 在十二年國教課綱的架構中,核心素養是透過各個課程領域的學習重點來設計教學,學習重點則包括「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兩部分。功能性動作訓練科目強調肢體活動、功能性動作技能,以及運用這些技能參與日常生活,那麼,它的學習表現和學習內容有哪些呢?
 本科目的學習表現包括「肢體活動」、「功能性動作技能」及「日常生活參與」三個向度,其中,肢體活動是指維持或改善四肢與軀幹的關節活動,這是動作能力的基礎,有助於維持或改善肌力、預防肌肉萎縮及關節攣縮等併發症,對因活動量過少,身體機能可能因此惡化的學生尤其重要。功能性動作技能是指具備與日常生活相關的動作技能,以奠定日常生活的基本能力。日常生活參與則是指運用功能性動作技能參與生活作息、學習活動及非經常性的活動。
 功能性動作訓練的學習內容包括了十一個主題,分別為:四肢與軀幹的關節活動、身體姿勢的維持、身體姿勢的改變、移位、移動、舉起與移動物品、手與手臂使用、手部精細操作、雙側協調與手眼協調、動作計畫、交通工具的乘坐與駕駛。這些是基本且重要的內容,教師可再拆解或整合,也可以視學生需求,選擇、調整、簡化,或增加適切的內容。

結合專業人員彈性實施
 上述的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有不少是生理學和醫學的專有名詞,因此,功能性動作訓練的課程和教學常須和相關專業人員合作,當中最主要的是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
 特殊教育教師應與治療師合作進行專業評估,了解特殊教育學生在動作發展須加強的能力與問題,依據需求評估的結果,共同決定是否須安排功能性動作訓練課程,並在個別化教育計畫中訂定適當的學年及學期教育目標,以及運用治療師建議的策略實施教學。
 實施功能性動作訓練時,應以學生需求為核心,可採取單獨排課,也可以融入日常生活,或和其他學習領域或科目合併實施。例如:可以將功能性動作訓練的學習重點融入健康與體育領域中,或和特殊需求領域的輔助科技應用科目合併實施。此外,教師教學時應彈性設計課程,而不是非要依照學習表現與學習內容的條目編碼的順序來選取教學內容,以符合特殊教育學生的個別差異及學習需求,進而達成有效學習及促進生活適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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