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語言法 保存多元族群語言
一個國家的官方語言通常是使用範圍最廣或最多人使用的正式語言。例如日本為日語、香港為英語與華語。最近國內政府宣布將客語、原住民語列為國家語言之一,文化部也正在擬訂《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並計畫將閩南語、臺灣手語也列入。單單原住民語全臺共十六族四十二種語系,法令要求全臺原住民族地區得使用族語書寫公文書,不少縣市出現「心有餘而力不足」窘境。
臺灣除了官方語言華語之外,不同族群還有自己使用的語言,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今年六月中旬由蔡英文總統公布實施,正式成為國家語言;《客家基本法》修正草案也已送立法院審議,將客語列入國家語言。
危機語言 優先振興
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之前語言政策只注重華語,受到國家一元化的打壓與歧視,導致部分語言長期被忽視,甚至出現消滅危機,這次修法就是要恢復族群語言的尊嚴。
鄭麗君說,《國家語言發展法》會針對有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政府優先推動傳承、振興與發展,包括提供學齡前幼兒學習國家語言的機會,把國家語言列入國民教育的基礎或必修課程。
臺中教育大學臺灣語文系主任、《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規畫主持人方耀乾表示,國家語言主要是有象徵意義,尊重不同的母語,全世界都是如此,二十世紀末開始,各國開始注意這個問題,讓不同族群、文化、宗教、語言都能相互尊重,包括聯合國也推動語言平等,實現語言正義。
方耀乾表示,有些國家有國家語言也有官方語言,也有國家的國家語言就是官方語言,也有國家只有官方語言,以新加坡為例,新加坡是一個多語言國家,官方語言包括英語、馬來語、華語及坦米爾語,而國家語言是馬來語,公文會有四種語言版本,學生並非所有的語言都要學,只要選擇一種學習即可。
翻譯人才 亟待補足
《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明定,原住民族地區可使用族語書寫公文,屏東縣、花蓮縣先後發出魯凱族、阿美族語的公文,不過其他縣市卻表達「心有餘而力不足」。
苗栗縣原住民族事務中心表示,全臺有十六族、四十二種方言別,以苗栗縣來說,就有十五族,當中泰雅族有三個語系,賽夏族有兩個,年輕人與長輩的用語不一樣,加上公文會有許多專業名詞,要發原住民族語的公文實在不容易;呼籲原民會儘快建立配套措施,培訓翻譯人才,才能讓政策落實。
除了缺少翻譯人才,外界擔憂未來學生要學習國家語言,以原住民族來說就有十六族,雖然文化部已解釋,學生可以選擇一種學習即可,但多種語言,師資是否足夠?方耀乾表示,即使《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後,也不是立即實施,而是有法源要促成國家單位逐年達到目標,以師資來說,可以逐年編經費來培育。
圖說:
原住民族文字與中文並陳的活動邀請函。
圖片提供/原民會
報導/沈育如
我覺得如果語言只剩很少人會講,不僅學習的語言不完整,即使學到了,也會因為沒辦法與其他人溝通而放棄原本的語言。雖然學生可以多學習到一種語言,但是回到家之後根本沒辦法和家人練習,學了也沒有用,就像現在學校每週都有一節鄉土語言課,可是回家沒辦法練習,依然只是應付考試而已。
林映葳‧桃園市新興國際中小學八年一班
我認為要恢復族群語言,一定要從家庭、社區做起,不能單靠學校教師。有句俗語說:「鹿港人講話佮人無相仝。」鄉土語教師教的發音和我阿公講的就不盡相同了,要怎麼去保存自己的語言呢?
黃子瑜‧彰化縣鹿港國小五年己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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