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博弈公投 二次否決設賭
二○一六年十月十五日,澎湖舉行第二次博弈公投,民眾針對「您是否同意澎湖設置國際觀光度假區附設觀光賭場?」簡稱「是否同意觀光特區」投票。依澎湖縣選委會統計,本次投票權人共計八萬三千四百六十九人,同意票六千兩百一十票,不同意票兩萬六千五百九十八票,無效票兩百一十六票,投票率約三成九五,博弈公投確定未通過。
為什麼要舉辦公民投票(簡稱「公投」)?公投門檻是什麼?
《公民投票法》於二○○四年一月二日生效,二○○九年修法,是「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特別制訂;分為「全國性」與「地方性」公民投票,全國性適用如法律之複決、立法原則之創制、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憲法修正案之複決;地方性則適用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本次澎湖博弈公投屬後者。
促進觀光發展 需再重新評估
判斷結果 兩法規門檻不同
澎湖博弈公投的法源為《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二,明定離島地區可依公投結果開放博弈事業,且無投票率門檻,只要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但《公投法》規定須過半數的選舉權人參與投票,且同意票須超過投票人數的一半才有效。
接受結果 促賭方不再提案
《公投法》還賦予公民每三年重複提案的權利,因此在二○○九年第一次公投後,澎湖今年再由民間社團發起公投案;社團召集人陳猛說,七年來澎湖沒進步,若沒有國際觀光客,澎湖只是停留在國民、國內旅遊的水準上;但公投結果公布後,陳猛也說,未來不會再提博弈公投。
拒絕干擾 反賭方連署修法
反賭方「澎湖青年陣線」召集人冼義哲則表示,為讓澎湖免於再一次受博弈公投干擾,將發起連署修法廢止《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二。澎湖縣政府也表示,《公投法》與《離島建設條例》相關規範的不完備,導致地方對立與衝突,中央應思考修法可能。
務實發展 重新評估觀光能量
公投結束,政府、民眾需面對後續問題。澎湖青年吳俊儒說,雖然澎湖人口外移流失嚴重,但實在不願讓高度不確定性且極具負評的博弈計畫生根;他呼籲,中央與地方政府重新評估澎湖鄉鎮、村里未來觀光發展能量,在期限內提出明確方案。他說:「澎湖必須依靠現有的地方特色與風土民情,結合文創的概念扎根,才是長久發展的務實計畫。」
公投程序分四階段
全國性或地方性公民投票程序都相同,可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由千分之五具投票權的公民連署提案。
第二、向地方選舉委員會或中央選舉委員會提案,並送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審核;若審核不符規定,公民投票提案便會被駁回。
第三、審查通過後,須由百分之五具投票權的公民,於六個月內完成連署,才能啟動公民投票。
第四、必須由過半數的選舉權人參與投票,且同意票須超過投票人數的一半,公民投票才會有效通過,否則公民投票提案便視為「否決」。
圖說:
澎湖日前舉辦第二次博弈公投,結果並未通過。圖為縣長陳光復投票情形。
圖片提供/澎湖縣政府
報導╱阮筱琪
我覺得澎湖人在第二次博弈公投時,以選票否決設置賭場,是正確的。從小,大人總是告訴我們「不要賭博」!還告訴我們很多賭博之後的悲慘下場,如今卻要靠設賭場來讓澎湖觀光人潮變多,豈不是很矛盾嗎?澎湖的美景與地方特色一定會漸漸被淡忘與忽略。
江俊磊‧宜蘭縣凱旋國小四年孝班
雖然我不是澎湖人,但是大家將心比心,如果賭場蓋在自己的家鄉,有誰會贊成呢?因為賭博一定會吸引黑道和許多壞人聚集;賭博有輸有贏,容易引起紛爭,發生很多危險,影響澎湖治安與生活品質,當地居民和小孩的安全要由誰負責呢?
黃妤婷‧雲林縣辰光國小六年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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