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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塑膠製品 健康受威脅
★編輯臺觀點 ★新聞導讀 塑化劑風暴在全臺各地持續受到關注,根據自由時報的報導,各縣市衛生局配合中央政策,在五月三十一日執行「D-day」,頭兩天稽查兩千多家超商、大賣場、餐廳業者,凡是含有起雲劑的運動飲料、果汁、茶飲、果漿果醬、膠囊(錠、粉)等五大類食品,沒有檢驗證明都必須下架。 不過近來一連串稽查行動,告發標準寬鬆不一,有些店家認為,含有濃縮果汁的糖果、汽水不含起雲劑,不需要下架。衛生署長邱文達呼籲業者,不要心存觀望,儘量讓塑化劑風暴在兩週內落幕。 板橋地檢署在上週提訊違法業者及塑化劑公司業務員,證實塑化劑出貨時,原料外包裝貼有骷髏頭的有毒警示,業者是在明知有毒的情況下,違法加入食品添加物起雲劑當中。目前考慮是否改以刑責較重、俗稱「千面人條款」的刑法偵辦。 環保署召開學者專家諮詢會議,將八種常見塑化劑以具有不易分解、生物累積、危害人體的特性,全部列為第一類毒化物,其中BBP、DEHP、DBP再以具有致癌性,影響生殖能力為由,增列第二類毒化物,最快一個月內正式實施。 報導/諶淑婷 塑化劑風暴持續蔓延,國家衛生研究院在上週發表一項國人接觸塑化劑的相關研究。根據十年來的追蹤研究,臺灣孕婦與兒童體內塑化劑暴露量異常偏高,尿液中的塑化劑代謝物,竟然是歐美和日本等國家的好幾倍。這些數據顯示,不只是飲料食品添加塑化劑的危機,更凸顯國人使用塑膠製品氾濫的問題。 塑化劑無所不在 塑化劑是用在塑膠製品,可以讓產品變軟、變得更好彎曲,雖然不能添加在食品中,但可以適量使用在化妝品、指甲油、奶瓶、塑膠袋、捐血袋、電線外皮和各種塑膠器皿,所以日常生活中,每個人都會接觸到微量的塑化劑。 雖然如此,人體中含有的塑化劑量,還是以食入的量最大。成大環境醫學研究所教授李俊璋說:「當我們用塑膠袋裝熱食、熱湯,用塑膠碗盤微波食物,或是喝塑膠瓶裝水,用保鮮膜覆蓋食物加熱,都會從塑膠質料裡釋放塑化劑,附著在水或食物上,再被我們吃進體內。」 除了食物,不少室內裝潢採用木質地板,木板上的亮光漆、防水層、打蠟用的蠟油,都可能含有塑化劑;電器的電線外皮也是塑膠製,如果通電時電線溫度升高,塑化劑就會揮發,附著在灰塵,飄散到空氣或地板上。當雙手碰觸到塑化劑,沒洗手就直接吃東西,等於把塑化劑吃下肚。 政府嚴訂添加標準 過度「塑化」的臺灣,是塑化劑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最大原因。現在人人都害怕塑化劑,生活中卻又少不了塑膠,該怎麼用才能安心?李俊璋說,食品容器、化妝品、兒童玩具、建築材料都有塑化劑,卻分屬環保署、衛生署、標檢局、營建署等單位管理,政府若嚴格制定添加限制,以及融出的濃度標準,就可以降低民眾接觸到塑化劑的機會。 同時,也要提供民眾足夠的宣導訊息。塑膠製品最怕遇熱,雖然民眾會從塑膠容器上的一到七識別碼,判斷不同材質的耐熱溫度,但耐熱溫度只是「不變形」,並非「不溶出」塑化劑。最好的自保方法,還是少用塑膠容器,加熱食物時,一律使用陶瓷、玻璃或不鏽鋼材質;在便利商店購買的微波食品,回家倒在盤子裡再加熱食用。 李俊璋說,國內對於塑化劑的管制法規與標準,其實不比其他國家寬鬆,但國人體內的塑化劑含量偏高,與生活習慣息息相關。除了過度倚賴塑膠容器的便利與用過隨丟等特性,外食攤販多,卻不像國外以紙袋盛裝。他認為除了政府加強管制,民眾改變日常習慣,業者更應負起責任,主動檢測產品是否融出塑化劑,讓消費者安心。 對於環保署決定將部分具有生殖毒性的塑化劑,從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提升為第二類,往後無論是製造、販售、使用、儲存,都必須管理、記錄用途,李俊璋認為可以有助管控塑化劑的使用。塑化劑風暴不但讓政府檢討毒性化學物質管理策略,全民也有機會檢視過度使用塑膠製品的生活,思考如何幫自己遠離塑化劑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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