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兒少遠離檳榔 應否立專法?
報導/沈育如

榔目前沒有專法管理,農委會鼓勵農友將檳榔改轉作芭藥及檸檬種植。
圖片提供/農委會

嚼食檳榔已被證實會提高罹患口腔癌的風險,不過根據衛福部國健署統計,近六成國中生第一次嚼檳榔竟在十一歲以前,七成第一口檳榔來自親朋好友。兒少過早嚼檳榔,可能成為口腔癌的高風險族群。目前國內有部分法令保護兒少遠離「檳害」,是否需要以專法管制各界看法不一。
檳榔是我國第二大作物,生產面積僅次於稻米,然而檳榔種植長期缺乏管理,衍生噴灑農藥造成生態浩劫,檳榔樹根淺,不利水土保持等問題。政府無法禁止農民種植,只能透過獎勵措施,鼓勵檳榔農廢園或轉作其他作物,但成效有限。

兒少法明文規定
禁兒少接觸檳榔

此外,嚼檳榔被證實會提高罹患口腔癌的風險。根據衛福部一百零七年死因統計、國民健康署一百零五年的癌症登記資料,口腔癌位居國人癌症死因及發生人數第五位,每年約三千人死於口腔癌,當中多數都有嚼檳榔習慣。
許多人嚼檳榔是為了禦寒提神,也會請吃檳榔來建立人際關係,根據衛福部國健署公布的「一百零七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顯示,多數國高中生第一次嚼檳榔的來源是家人朋友,原因多數是好奇;而嘗試過的國中生,近六成第一次嚼檳榔在十一歲前,也就是小學階段就嘗試嚼檳榔。
目前國內沒有專法管制,不過保護兒少遠離「檳害」方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兒少不得嚼檳榔,父母、監護人或其他照顧兒少的人,應禁止兒少嚼檳榔,任何人也不能販賣或供應檳榔給兒少。
此外,《兒少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少的人,如果販賣、交付或供應檳榔給兒少,可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學校衛生法》第二十四條也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得供售檳榔。
十二月三日是世界檳榔防制日,臺灣檳榔防制暨口腔癌防制聯盟當天公布第十屆縣市口腔癌防治力調查結果。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致詞表示,政府將對檳榔納入管理,加強宣導、輔導轉作、癌症防治,並比照菸害管理研擬《檳榔危害防制專法》,希望在立法院下個會期推動。

社會拒檳意識高
立專法時機成熟

對此,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葉大華表示,即使《兒少法》明文規定,但罰責輕,也甚少開罰,尤其檳榔供應鏈盤根錯節,甚至出現「檳榔自動販賣機」,無法把關購買者年齡。也有業者推出「檳榔便利店」,以青少年為主要對象,遊走法令模糊地帶,呼籲政府積極修法與相關配套,為兒少健康把關。
臺灣檳癌防制聯盟工作小組成員莊麗真表示,政府過去曾討論立專法管制檳榔,但引發爭議,沒有民意共識鎩羽而歸,不過隨著嚼檳榔可能導致罹患口腔癌,近年罹患口腔癌人數增加,檳榔種植與銷售產業沒有當年好,嚼食人口下降,現在社會氛圍拒檳害意識提高,或許立專法的時機已成熟。
衛福部國健署組長林莉茹表示,將邀請專家、民團,跨部會討論檳榔立專法管制,不過目前《兒少法》與《學校衛生法》都規範禁止兒少嚼檳榔、他人提供檳榔給兒少,教育部也在校園推廣健康觀念。


小公民發言臺
我看防治檳害應否立專法

雖然嘉義石特產之一就是檳榔,但是我還是覺得要立法管制檳榔,越早嚼食檳榔,因口腔癌死亡率越高。不過,檳榔用途很多,可以做檳榔染、檳榔娃娃、陀螺,也能入菜,就看怎麼利用。
采賢‧嘉義縣中山國小五年甲班班

應著重源頭管制,政府應積極協助檳榔產業轉型,減少種植;禁止販售給兒少和孕婦,違者重罰;調整添加物成分,設置檢驗單位,發給合格標章,降低致癌風險。確實執行,我們才能真正遠離檳榔。
施妤蓁‧彰化縣洛津國小六年乙班

我贊成立專法,我住在沿海地帶,大部分雜貨店都賣檳榔,為了賺錢,店家不會管購買者是否成年。除宣導之外也該立專法,才不會淪為口號,也能有效降低罹患口腔癌人數。
陳妤琦‧雲林縣口湖國小六年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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