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器秀車牌 有助改善違規左轉?
報導/阮筱琪 攝影/陳壁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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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路口機車必須兩段式左轉,高雄市將採用LED顯示板,秀出未依規定左轉的機車車牌,引起個人隱私問題討論。 |
被網友戲稱是「高雄式左轉」的交通違規,其實在南臺灣地區常出現,有的騎士為了減少等一個紅燈的時間,而橫向行駛於行人穿越道上。高雄市針對這樣的違規狀況,每年開出高達五萬多張的罰單。日前高雄祭出科技執法,違規的車牌號碼會被秀在路口LED顯示器上,雖然不會顯示全部車牌,但是學者認為嚇阻效果有限,必須搭配警察執法。
「高雄式左轉」正確說法是「逆兩段式左轉」,指機車騎士在直行紅燈時,先騎在橫向的斑馬線上,然後,於直行逆向車道停等,待直行綠燈時再逆向直行並左轉,如此一來,將可省下一次等紅燈的時間。不過根據高雄市統計,針對逆兩段式左轉,每年會開出五萬多張的罰單。
日前高雄市警局前鎮分局交通組與交通局會勘後,在高雄市中華路、時代大道路口,以及中華路、正勤路口,規畫增設錄影執法系統,並且配合車牌掃描設備。只要有騎士違規左轉,違規車輛的車牌號碼,馬上會顯示在騎士前方路口的LED螢幕上,先行警告騎士勿硬闖違規,要是騎士無視警告繼續違規,警方會進一步透過影像逕行告發開單。
車牌屬於個資
引起隱私討論
臺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組長胡谷展表示,針對駕駛違規,目前交通警察有「攔停舉發」和「逕行舉發」兩種方式,攔停舉發就是現場發現違規狀況就攔下車輛開罰,逕行舉發則多是透過手持錄影、拍照設備,拍下違規的狀況依法開罰。
除了交通警察以外,也有很多熱心民眾會提供行車紀錄器的影像,向交警單位檢舉違規。胡谷展說,拍照、錄影兩種記錄違規的執法方式都有,而拍下來的影片、照片,都是寄給違規的當事人,因此不涉及隱私問題。
律師李奇芳表示,車牌屬於可以直接或間接識別個人的資料,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所保護的個人資料,取締逆兩段式左轉違規還是重在警方勸導或開單。
高雄市交通局主祕黃榮輝說,目前LED顯示器只是測試中,預計十月底才會正式開始執法,但是並不會顯示違規車牌全部號碼,會隱藏部分號碼,因此沒有泄漏個人資料的法律問題。設置LED顯示器的目的,也是告訴騎士,現在屬於違規狀態。
不過,既然沒有顯示全部的車號,是否警示作用有限?黃榮輝回應,一般人對自己的車牌都熟悉,看到上了違規的LED顯示器,應該還是有警告作用。
嚇阻效果有限
應該搭配執法
台灣鐵道暨國土規畫學會理事鄭羽哲表示,以高雄市的用路人行為來說,使用逆向兩段式左轉動機,主要是因為路口寬度比較大,加上機車是主要交通工具。以行為來看,如果騎士以「牽行」方式,牽著熄火的機車在行人穿越道上面移動,其實並無違法或安全疑慮,所以交通局想要改善的重點,是這些逆向移動的機車可能會和行人與轉彎車輛發生衝突。然而,這種「公布車號」的行為,嚇阻效果很有限,因為儀器沒辦法取代警察執法,公布的車牌可能會包含合法牽行者,最後大家就會忽視LED顯示器上的車號。
鄭羽哲也說,這樣檢舉取締或是警示的作法,其實就像樹立在稻田裡的稻草人,原本是嚇阻啄食農作物的鳥類,一開始可能有效用,但是後來作用有限。而對應到「高雄式左轉」的現象,他認為,不搭配執法,效果會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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