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男生穿制服裙 你怎麼看?
報導/李琦瑋

新北市板橋高中開放男學生穿裙子引發爭議。圖為日前舉辦「男裙週」活動,引起廣大回響。
圖/翻攝自板橋高中學生會臉書

新北市板橋高中日前召開校務會議,決定放寬服裝儀容規定,從新學年起,男、女學生都可以穿制服裙上學,創下全國首例。各界對於男學生能不能穿裙子上學有不同意見,有家長認為,學校是教導規矩的地方,應穿著合宜,且擔憂影響校園安全;兒少團體希望大眾尊重兒少表意權;學生也有不同意見,有人認為學校是相對保守的地方,標新立異的行為可能被放大檢視,也有學生希望破除刻板印象,不以穿著來判斷對方的生理性別或性別認同。

新北市板橋高中表示,這次服裝儀容規定修訂重點是增加學生選擇制服的自主性,去除男、女字眼,學生可自主選擇穿制服褲或制服裙,但並非鼓勵男學生穿裙子上學。臺北市師大附中近年來將不合時宜的服儀規定刪除,也沒有限制男、女,學生只要穿著學校規定的制服、運動服即可。

擔憂校園安全
家長團體提疑慮

高雄市家長協會理事長洪志和表示,可以接受男學生在校外穿裙,但校園內仍應穿著合宜、符合禮儀及尊重,擔憂男學生走光可能讓女學生感到不舒服,且青少年喜歡胡鬧,可能會有掀裙動作,都是不尊重的行為。另外,如果對男學生穿裙習以為常,擔憂男學生沒了分際、女學生失去危機意識,當學生身分難以辨識,走進女廁,恐有校園安全疑慮。
臺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認為,校方應學習尊重社會觀感,在放寬性別規範的服儀規定時,考量該決策的後續回應和社會影響,也應聽取家長的回應、想法和建議;性平教育勿落入表淺的意識形態,應該引導學生懂得彼此尊重、包容和接納個體差異,學習維護對方人格尊嚴。

學習欣賞差異
保障兒少人格權

臺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祕書長葉大華指出,政府、學校本應實踐兒童權利公約中保障兒童表意權、尊重兒少意見,板橋高中是依循民主程序訂定服儀規定,符合法治精神。
葉大華認為,規範不能影響人格權,很少國家會因為學生沒有依規定穿制服就懲處,這會讓兒少權益及人格尊嚴受損,即使少數人想透過穿裙表達自我風格,也不該歧視與禁止,希望未來學校不要有服儀規定。男學生穿裙與不當行為不該混為一談,不論穿著,任何人都不該對他人有不當的侵犯騷擾,相關法律及規範都能保護學生。
臺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認為,中國古代男性也穿裙,不是現在才有的現象,沒必要那麼在意穿不穿裙,而是透過這個規定,讓學生學會尊重並欣賞差異。他說,學生之間脫褲、掀裙等騷擾行為與穿著無關,應從性平教育著手,教導學生尊重自己與他人的身體自主權。

尊重個人自由
不因穿著貼標籤

桃園市北科附工學生袁祥恩認為,學校是相對保守的場域,有些學生不夠成熟,多少還是有性別刻板印象,可能會對穿裙的男生投以異樣眼光或嘲笑。北科附工沒有制服裙,不論男女都是著制服長褲,因此沒有男女差異或性別刻板印象的問題。
臺北市師大附中學生李承諺表示,學校不論是服儀規定或實際執行都沒有明定男、女應該穿什麼制服,只要是學校認定的制服、運動服即可,混搭也可以,因此在校園內看到男學生穿制服裙、女學生穿制服褲都是稀鬆平常的事情。
李承諺強調,有些人是基於性別認同而穿裙,有些人覺得夏天穿裙涼快,有些人則是單純喜歡女生制服樣式,因此沒必要透過穿著猜測或認定對方的性別認同,只要尊重個人的表現自由、人格權就好,不該再次標籤化男女裝差異。


小公民發言臺
我看開放男生穿制服裙

我贊成開放男生穿裙子,因為每個人都有權利選擇穿著打扮,如果穿了覺得不適合也可以改回原來的樣子,體驗過後,也許可以讓不同性別間不再互相捉弄,彼此尊重是大家應該學習的態度。
林巧雯‧臺北市西松國小四年七班

服裝不能定義一個人,世界上有很多男生穿裙袍,只要不妨礙別人,穿什麼衣服是個人自由。如果有人藉此捉弄別人,可以讓他當同學的小天使來反省,創造彼此尊重的校園。
王心言‧新北市秀山國小六年三班

男生穿制服裙前,要具備不在意他人眼光的能力,並與家長好好溝通。學校要做好性平教育,不能在發生排擠後再想對策。當大家都準備好時,自由選擇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吳品諒‧彰化縣洛津國小六年乙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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