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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制菸害,臺北市三年前設立第一座禁菸廣場。 攝影/陳壁銘 |
不論吸菸、吸二手菸或三手菸,都有提高罹患癌症、呼吸道相關疾病的風險,我國從民國八十六年開始實施《菸害防制法》,希望透過立法營造無菸友善環境,但國內還是有近三百萬名癮君子,製造的菸害,損人又害己。日前有小學生向衛福部建議修法,希望落實室內場所禁菸的規定,這是小學生因公民意識,而主動爭取「健康呼吸權」的案例。
目前《菸害防制法》第十七條規定,有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的室內場所禁止吸菸。新北市五華國小學生朱麒涵日前參加「小小公民國會體驗營」,他扮演立委質詢衛福部長陳時中,朱麒涵說他的鼻子會過敏,卻常遇到大人在他的身旁吸菸,因此建議修法,讓禁菸保護的年齡,從三歲提高到十二歲。
陳時中回應指出,朱麒涵的建議很有建設性,尤其要協助幼童、孕婦遠離二手菸、三手菸的危害;此外也要討論吸菸者屢勸不聽,是否要納入罰則,這些都會請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列入修法時的必要討論。
政院修正草案
目前僅通過一讀
我國推動《菸害防制法》超過二十二年,政府也響應世界衛生組織(WHO)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這是全球第一個約束菸草的國際公共衛生公約,臺灣二○○五年經立法院審議、總統簽屬後生效,具有國內法效力。
《菸害防制法》於民國九十八年修法後,至今已滿十年,行政院二○一七年底通過修正草案,包括擴大室內公共場所禁菸、加強管制電子煙、擴大菸盒警示圖文比率到百分之八十五等規定,但立法院至今只完成一讀,讓許多反菸害人士心急。
對此,衛福部國健署菸害防制組長羅素英表示,菸害防制是許多人的共識,衛福部會加速與外界溝通,包括不要在兒少旁吸菸與訂立罰則等,希望修法能儘速通過實施。
於非禁菸場所
易受二手菸危害
根據衛福部去年公布的「國人吸菸行為調查結果」發現,推動《菸害防制法》後,國人在禁菸場所免受二手菸危害達到百分之九十四點六。但吸菸者改到其他場所吸菸,導致二手菸暴露率提升,最多是在街道、騎樓,讓像朱麒涵一樣的非吸菸者要忍受二手菸危害,吸菸者殘留在衣服、車上、房內的三手菸,也會危害非吸菸者的健康。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二手菸的防制範圍應該是全民,尤其要保護體弱的年長者、發育中的青少年、孕婦等。可惜《菸害防制法》的修法方向,是依據《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規定,但當中沒有制定二手菸的防制範圍,很高興看到有小學生主動提出,代表我國的菸害防制教育發揮成效。
法規並無罰則
國際評比不理想
林清麗表示,臺灣是亞洲最早推動菸害防制的國家,即使不是世界衛生組織的會員國,但仍遵守規範《菸草控制框架公約》規定,可惜在歐盟的評比下,臺灣只拿到不及格的五十九分,原因是《菸害防制法》只有宣導,沒有罰則。此外公共場所的吸菸室規畫不符合標準,讓無菸環境「破功」。目前菸盒警示圖文比率是百分之三十五,在全球一百一十八個國家當中排名倒數第四。
小公民發言臺 |
我看提高禁菸保護年齡 |
不論是吸菸還是二手菸、三手菸,都會提高罹患癌症、呼吸道相關疾病的風險。禁菸保護年齡提高勢在必行,如果能在公共場所設置吸菸室,擴大二手菸的防制範圍,才能真正達到保護效果。
鍾采蓁‧雲林縣文昌國小六年乙班
二手菸對人的傷害是不分年齡的,抽菸對健康百害無一益,臺灣應該效法菲律賓,實行全國禁菸,並且加重罰則。一旦全國禁菸,國民變得更健康,還可以省下健保費用。
鄭甯予‧臺北市南港國小五年三班
禁菸保護年齡至少應提高到十二歲,因為這群人最沒有反抗的能力。將尊重周遭人的意願列入法條更好,只要有人不同意抽菸,就可以拍照舉發違規者。
尤新雅‧彰化縣洛津國小六年乙班
讀完本週〈禁菸保護年齡 應修法提高嗎?〉後,小朋友有什麼想法?歡迎來信表達看法,文長一百字內,來信記得附上姓名、學校、班級、電話、地址和身分證字號,本週四前寄到電子信箱:yingzuchen@mdnkid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