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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公投綁大選引發亂象,日前中選會決定讓公投與大選脫鉤。圖為去年民眾投下公投票。 攝影/陳壁銘 |
立法院臨時會日前三讀通過《公民投票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將公投與大選脫鉤,自二○二一年起,每兩年舉辦一次公民投票。學者擔憂公投一旦與大選脫鉤,投票率將降低,恐讓《公投法》重返鳥籠;也有專家認為,公投與大選脫鉤,選務人力、組織調配上更充裕,也能讓公投有更多討論空間。
為解決去年公職人員九合一大選綁公投,出現開票與投票同步的亂象,立法院臨時會三讀通過《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原本規定主管機關應於公投案公告成立後一個月起至六個月內舉行公投,該期間內有全國性選舉時,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現在修正為從二○二一年起,每兩年舉辦一次公投,錯開選舉年,公投日訂於八月第四個週六,且公投日為應放假日。中選會收到連署人名冊後,應函請戶政機關查對,期限從三十日內拉長為六十日內;公投案的公告期也從投票日的二十八日前,改為九十日前。
拉長審議時間
增加討論空間
律師王展星認為,過去公投綁大選是因為公投成案門檻高,須藉此提高投票率,但修法後成案門檻降低,再加上臺灣大選常常過於激情、意識形態對立,將選人的投票與對事的公投混在一起,容易讓公投成為操控大選的工具。在政治動員的情況下,人民很難理性討論,對公投討論的空間也變小。現在修法讓兩者脫鉤,在選務人力、行政調配上,有足夠能力及彈性,可以把公投辦好;拉長審議與宣傳時間,人民也能透過正反論辯,更了解公投內容,相互討論與理解,畢竟審議過程才是公投最重要的一環。
有些人擔憂公投與大選脫鉤後,動員能力不足,將重返鳥籠公投,王展星則認為,這樣是否代表公投題目無法取得社會多數人共識,所以人民連想要出來投票的意願也沒有,這不也是一種民意的展現?
若投票率降低
難達成案門檻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表示,歐洲許多國家的公投都與大選脫鉤,瑞士每年也明定公投日,與一般大選分開,但長久以來,顯現投票率越來越低。公投成案門檻高、投票率低,會導致公投不會通過、沒有作用;各國趨勢將公投成案門檻降低,如果投票率也低,將造成制定法律困難,推翻卻很容易。多數人選出民意代表,行使間接民主的權利,卻被少數人以直接民主的方式推翻,這並非民主意涵,直接民主應該是彌補間接民主的不足。
林佳和說,臺灣公投如果要成案,須符合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須達投票權人總額四分之一以上,不是指去投票的人,而是所有擁有投票權的公民總額,如果未來投票率低到像瑞士只有四成,同意票甚至須達六七成以上,才能通過門檻成案。因此歐洲許多國家也開始檢討公投是否要綁大選,提高投票率後,才能反映多數人的意見。
林佳和強調,最重要的還是政府有沒有好好審議,社會是否充分了解公投內容,瑞士一件公投案從提案到投票,平均要花四十二個月,不像臺灣最短三個月就投票。公投案審議時間拉長、充分審議,被政治的操作的空間也將變小;另外也應透過公共資源,揭露資訊,讓人民接收到公平的正反意見,像愛爾蘭就禁止公投刊登廣告,以免人民只聽到資金雄厚團體的單一意見。
小公民發言臺 |
我看公投脫鉤大選 |
去年大選和公投一起投票,選民關注的焦點多半在候選人上,對於公投議題可能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就投下票。如果公投與大選脫鉤,民眾有更充分的時間可以思考判斷公投議題的內涵。
詹庭瑋‧臺北市景美國中七年十一班
假如我是投票者,不會因為大選而改變對公投的想法。政府應該嚴格審議公投題目是否大家關心的議題。可以採用電子投票提高投票率,並參考線上刷卡的機制認證身分。
王湘瑾‧彰化縣洛津國小四年乙班
公投不應綁大選,因為容易混淆造成亂投,顯現不出真正的民意。可是另外辦公投會不會勞民傷財,也應讓社會大眾知道,可以辦一次公投決定要不要脫鉤,才會知道民意。
林巧雯‧臺北市西松國小三年七班
讀完本週〈公投脫鉤大選 更能反映民意?〉後,小朋友有什麼想法?歡迎來信表達看法,文長一百字內,來信記得附上姓名、學校、班級、電話、地址和身分證字號,本週四前寄到電子信箱:yingzuchen@mdnkid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