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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理事長高德生(左)頒給陸初惠(右)獵人證。 |
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日前首次在阿里山鄉公所辦理鄒族獵人證頒發儀式,共有八十九人獲頒鄒族獵人證。該協會理事長高德生說,這是為了找回鄒族的狩獵傳統文化,並破除大眾的刻板印象,原住民對山林是非常尊敬、謙虛的。農委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表示,鄒族狩獵文化能維持獵場生態平衡,自主永續管理野生動物資源,並與政府共同維護山林資源,獵人證具法律效力,能在申請的範圍內合法狩獵。
嘉義林管處指出,一百零三年起林管處與東華大學、鄒族共同推動狩獵自主管理工作,包括狩獵物種數量調查監測、獵場調查、輔導申請合法且符合傳統文化的狩獵等,保護鄒族傳統狩獵文化權益,並永續經營野生動物資源。去年輔導鄒族成立「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訂定《阿里山鄒族狩獵自治自律公約》,要求會員經協會審查合格,並符合狩獵傳統文化、狩獵技術及生態保護,才能授予獵人證,於合法申請的區域內狩獵。
經過事前申請
原住民可狩獵
嘉義林管處技正陳榮作表示,一般人是不能隨意狩獵的,但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一之一條,臺灣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得以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原住民狩獵須經過主管機關核准,並另訂管理辦法規範,包括狩獵的區域、獵捕的動物不得販賣或其他營利行為等,申請書須載明,「族別」、「傳統文化及祭儀名稱」、「獵捕的動物種類、數量、期間、方式及區域」等。
一般原住民可以向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在申請的範圍內打獵,狩獵時遇到政府查看,可出示狩獵許可公文。但「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是以協會名義申請,只要出示獵人證,就可在申請的區域內合法狩獵。陳榮作說,法律並沒有要求獵人需要通過考核,該證是代表鄒族人自我管理的決心,兼顧傳統狩獵文化的保存,以及生態保育的平衡。
順應自然時序
協助記錄生態
高德生說,農忙時期會讓野生動物休養、繁衍,待農閒時期,動物剛好遷徙,被自然界淘汰的動物會留在原地,獵人會去獵捕牠們。獵人只會獵捕他能背負的量,不會濫殺,獵捕後也會與他人分享,能力強的獵人捕獲量多,分享的量也多,受到的尊敬也越高。由此可見,原住民狩獵文化並不影響野生動物,野生動物數量變少,是異文化入侵的結果。
只有年滿二十歲且加入協會的鄒族人才能申請獵人證,外縣市的鄒族人也可申請,但須回到協會申請通過,位在阿里山鄉的狩獵範圍內才能合法狩獵,獵人證期限為兩年,如果違反相關規範就會收回。可使用的狩獵工具包括合法獵槍、製作陷阱等,鄒族獵人通常會使用套索陷阱等傳統捕獵方式,對動物較人道。
另外,對鄒族獵人而言,上山打獵的目的不一定是捕殺獵物,而是巡視山林變化,能協助政府記錄生態,監測動物族群等,也負擔管理責任,如果遇到不法狩獵等行為得舉發,是維護山林的重要力量。
謙卑尊重山林
推動自主管理
高德生說,鄒族人早期取得獵場時是用生命去維護,以管理者而非擁有者自居,面對山林態度是謙卑的,希望擁有獵人證的獵人都能遵守自律公約,並確實回報狩獵成果,進行野生動物族群的監測與狩獵活動評估。
陳榮作說,林務局共有八個林管處,紛紛委託團隊推動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政策,鄒族是很好的示範,相信可以帶動其他原住民族。
小公民發言臺 |
我看鄒族獵人證 |
我認為如果要兼顧傳統及保育,頒發獵人證除了要限制人數和武器,更要規範可狩獵的物種,因為現在有很多物種正在慢慢的消失,即使少量獵捕也可能危害物種生存,所以一定要限制才行。
王銘璣‧雲林縣口湖國小六年乙班
鄒族是政府的好夥伴,鄒族人去山林打獵時,可以幫忙政府巡視有沒有山老鼠違法破壞,並且傳統狩獵方式可以兼顧保育,所得獵物也會與部落族人分享,可說是三贏的作法。
黎貞吟‧嘉義縣灣潭國小四年甲班
打獵是原住民的傳統文化,藉由合法狩獵區的設置,不僅原住民能打獵,亦可協助巡視山林的變化,但希望有獵人證的原住民能遵守自律公約,不要獵殺保育類動物。
顏崇恩‧彰化縣鹿港國小五年乙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