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准難民庇護 須符合什麼條件?
報導/沈育如

知名部落客「貴婦奈奈」(本名蘇陳端)和丈夫、公公等人創立的醫美診所去年十一月驚傳惡性倒閉,三人詐欺新臺幣十億元後潛逃到國外,並向加拿大當局申請難民庇護,希望可以長期滯留當地。不過人權團體指出,即使任何人都能提出難民申請,但須經過一定的審查機制,申請案一旦被該國的難民官駁回,申請人就會被遣返。

長期以來戰爭、暴力和迫害,使人民被迫離開家園,在世界各地流離失所,包括剛果民主共和國危機、南蘇丹戰爭、敘利亞內戰,大批居民逃到鄰國或歐盟國家,成為難民;數十萬羅興亞穆斯林逃離緬甸,往孟加拉申請庇護等。而近日,一名沙烏地阿拉伯十八歲少女奎農,因脫離伊斯蘭教,擔心被觀念保守的家人迫害,向加拿大政府申請庇護獲得同意。

逃向國外難民
兒少人數過半

根據聯合國難民署去年公布的《全球趨勢報告》指出,到二○一七年底,全球有超過六千八百五十萬人被迫離開家園。其中,二○一七年就新增了一千六百二十萬人流離失所,換句話說,每天有超過四萬四千五百人,每兩秒鐘就有一人因為受到迫害或衝突而離開家園。
這項報告指出,在六千八百五十萬人當中,四千多萬人是「在國內流離失所」,三百一十萬人是「對外尋求庇護」,而「逃向國外的難民」則有兩千五百四十萬人,比二○一六年增加兩百九十萬人。這也是聯合國難民署有紀錄以來,當年度增加最多的一次,而這些逃向國外的難民當中,超過一半是十八歲以下的兒少。
統計顯示,全球百分之八十五的流離失所者,是來自發展中國家;全球五成七的難民來自敘利亞、阿富汗、南蘇丹三個國家。

申請他國庇護
須經條件審查

臺灣人權促進會祕書長邱伊翎表示,任何人都可以申請難民庇護,但必須符合條件,對方政府才會受理,通過後便會給予保護。
邱伊翎說,依據《難民地位公約》對「難民」的定義,包括因為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社會團體的成員身分、政治見解而受到迫害逃離自身國家。例如某個國家的特定社會族群排斥同性戀,同志在國內因為這個原因,受到國家迫害而遭受生命威脅,或是宗教信仰與當地有衝突,政治異議分子因為批評政府而被判刑,甚至有生命危險,逃亡至第三國家尋求協助等。
邱伊翎表示,難民申請會由當地國組成專家委員會,依照個案的條件審查,審查期間會提供基本的生活支援,包括基礎醫療、住所等,如果通過則會給予輔導生活,安排找工作,如果沒有通過,則會遣返回原國。

避免刻板印象
不應濫用名義

難民取得當地國家居留,難免影響到當地居民的工作權,例如先前有歐洲國家興起「反難民潮」。邱伊翎表示,像先前震撼全世界的土耳其沙灘小男孩屍體照片,因為穿著乾淨完整,甚至有人懷疑他的難民身分。
邱伊翎表示,一般人有「難民就是衣著襤褸、精神委靡」的刻板印象,其實難民也可能是因為個人的主張、信仰而被國家迫害的高知識分子,「任何人都有可能」,尤其應避免在媒體的推波助瀾之下而造成誤解。她呼籲勿濫用「難民」名義,造成真正需要被保護的人無法受到保護,也讓難民被排擠。

圖說:
沙烏地阿拉伯十八歲少女奎農,被聯合國難民署認定是合格的難民,目前獲得加拿大政府庇護。
美聯社


小公民發言臺
我看獲准難民庇護


國際上對難民的定義包含因為政治、戰爭、經濟與環境等因素而受到迫害的人,但是難民庇護的好意有時會被壞人亂用,除了有資格審核外,也應該調查申請者有沒有做過無危害大眾的事情,才是比較可靠的方法。
王湘瑾‧彰化縣洛津國小四年乙班

庇護應該分兩類:一類是因為戰爭或暴力,造成的孤兒或沒有經濟能力的民眾;另一類是根據《難民地位公約》的定義,因為其他原因遭受迫害的人。兩者都可以給予保護並輔導安排找工作,才能得到後續的生存能力。
黃元昱‧臺中市力行國小六年三班

應該要有一定的審查機制,比如戰爭難民、沒有人權或被迫害的政治異議分子,他們的生命受到威脅,需要被庇護。而像惡性倒閉,捲款潛逃,這類經濟犯罪者,不應給予庇護,否則「難民庇護」會被濫用,影響真正需要被保護的人。
顏崇恩‧彰化縣鹿港國小五年乙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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