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義務教育 需要延長?
報導/李琦瑋
攝影/陳壁銘

有民眾提案將義務教育延長至十二年,至於是向上延伸,或向下延伸,多數學者建議向下延伸到幼兒園階段。

有民眾在國發會的「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建議將義務教育延長至十二年。提案內容指出,許多歐美國家已將義務教育延長至十二年,我國的強迫入學(義務教育)卻仍為九年,提議將高中職和五專前三年改為強迫入學,以減輕未來國中生的升學壓力,並提升國民教育素養,更能提高學生的品德。以當前臺灣的狀況,義務教育是否應該延長?如何延長才適合呢?

 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的權利與義務。」第一百六十條規定:「六歲至十二歲之學齡兒童,一律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據此,當時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針對六歲到十二歲的學齡兒童實施國民小學教育。

九年義務教育
經濟作為後盾

一九六○年代臺灣經濟起飛,國人對於受教權的需求日益強烈,教育部在一九六八年公布《九年國民教育實施條例》,將義務教育延長至九年,依據《國民教育法》、《強迫入學條例》規定辦理,六歲至十五歲學齡的國民,一律強迫入學,家長或監護人,有履行其子女接受國民義務教育的責任,否則政府可以依法懲處。
教育部表示,隨著社會與經濟發展,社會各界有延長國民教育的呼聲,因此自民國一百零三年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分為兩階段,前九年為國民義務教育,採免試、免學費及強迫入學;後三年為高級中等教育,對象為十五歲以上之國民,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採免試入學為主,由學生依其性向、興趣及能力自願入學,並依一定條件採免學費方式辦理。

幼教準公共化
可當延伸政策

中山大學教育學研究所客座教授顏慶祥認為,義務教育是希望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機會,如果臺灣經濟條件允許、政策成熟的話,延長年限的教育投資是值得的,可以提高國民的素質與競爭力,但除了理想也該顧及現實,目前臺灣經濟條件難以支撐向上延伸三年。
顏慶祥指出,最近政府因應少子化,提出「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就讀公立幼兒園擴大為兩歲到五歲皆免學費,可視為義務教育向下延伸的前行政策,不僅政策到位,也有相關預算;如果要延長義務教育年限,向下延伸至幼教部分較為實際、可行,也可降低父母負擔,增加生育率;但希望政府也能向上延伸一年,針對不升學、不就業的國中畢業生,多一次生涯評估與學習機會,幫助這些迷惘的青少年。

延長到高中職
仍有難關要解

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院教授吳清山表示,目前各國教育趨勢,不完全採用義務、強迫方式,如英美推動在家自行教育、非學校形態的實驗教育等,政府有責任提供好的教育,但父母、孩子也有選擇的自由;亞洲國家升學主義濃厚,家長仍迷信明星學校,臺灣國情也是如此。因此要將義務教育延長到高中職有困難,如果採取國中學區制分發,很可能出現遷戶籍的狀況。
吳清山表示,美國義務教育從五歲到高中,且高中職分流清楚,沒有明星學校思維,教育觀念及制度與我國不同,能實施年限較長的義務教育;我國如果要延長,先向下延伸到五歲較合適,可以讓孩子提早接受教育,各地區、階級、貧富都有受教機會,且不會涉及考試方式與挑戰家長的觀念,是最可行、最有效益的方式。

小公民發言臺
我看延長國民義務教育

支持延長國民義務教育,因為可以提高我國學生的知識,追上更先進的國家。但目前大部分學生,因為補習、升學制度,對學習產生厭惡,希望在延長國民義務教育之前,當局能先考慮改善方法。  
林宥呈‧苗栗縣海口國小六年乙班

國民義務教育應向下延伸到幼兒園,因為幼兒園學費較昂貴,經濟弱勢的家庭負擔不起。沒有接受幼兒園啟蒙教育,就像房子沒有地基會不穩固,學童間的差距也會愈來愈大。
洪晉胤‧雲林縣辰光國小六年甲班

不需延長國民義務教育,如果規定國小之前就要上學,會減少生活中的學習,國小、國中基本學識已經學好,各種職業的技能,不只能在學校學習,所以不用強迫繼續受教育。
易昀‧臺北市金華國中七年十三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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