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高溫假 能避免熱傷害風險?
報導/沈育如
攝影/高修民

圖說:學者與勞工團體建議政府研擬高溫假,讓戶外體力勞動者放高溫假;圖為郵差出外勤時的基本裝備。

夏天高溫炎熱令很多人受不了,勞工遭受熱傷害的案例頻傳,有學者與勞工團體建議政府研擬放高溫假,在極端高溫時,讓郵差、清潔隊員、飛機維修人員等戶外體力勞動者放高溫假;但也有人認為,怎麼放高溫假、誰放高溫假,都很難界定,不如討論工作的作息時間,例如將一天當中最炎熱的午休時間延長等。因此,在高溫的天氣或環境下工作,該如何維護勞工避免熱傷害風險,值得探討。

 在飛機場停機坪工作的飛機維修人員,炎熱夏天要在陽光直晒的水泥地工作,或是在通風有限、沒有空調的密閉機艙工作,忍受高溫悶熱,冒著熱傷害的風險。航太修護、航空產業工會代表日前到勞動部陳情,呼籲飛機維修人員的天災假應訂定專法,並納入高溫假,勞動部也應針對航太修護產業,進行高溫專案勞檢等訴求。

因應高溫工作危害
各國訂定相關規範

夏天高溫難耐,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今年到八月初為止,全國因為熱傷害而就診的人數,就有一千四百一十八人;不過即使暑氣逼人,還是有不少戶外體力勞動者,包括飛機維修人員等,得在大太陽底下工作,暴露在高溫危害的威脅中。
不僅臺灣,全球都面臨全球暖化威脅,許多國家有高溫停工、高溫津貼等措施,例如中國大陸的上海、北京等城市,當氣溫超過一定溫度,工人還要在高溫露天工作,就可以領高溫津貼,美國沒有高溫津貼,但規定勞工在高溫時,每小時只能工作一定時數,而雇主也要準備空調、飲水等降溫設備。

定義為災害型天氣
作為修氣象法依據

臺灣勞工目前沒有高溫假、高溫津貼等福利,不過日前傳出立法委員有意修改《氣象法》,將連續多日高溫定義為「災害型天氣」,未來勞動部就可以依此訂定「高溫假」。

放高溫假或給津貼
勞資立場意見分歧

根據yes123求職網日前所做的一份調查顯示,近七成勞工認為政府應該訂定高溫假;而如果要在戶外工作,超過八成二勞工認為要發放高溫津貼;反觀雇主的意願,這份調查顯示,只有一成八的公司贊成放高溫假,對於在戶外工作的勞工,僅兩成六雇主願意給高溫津貼。
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表示,對於放高溫假、給高溫津貼,勞資雙方意見分歧,站在照顧勞工的立場,讓勞工在高溫環境中工作,不僅有害身體,也可能導致工安意外,建議像外場、外勤或需要外出拜訪客戶的業務員,在室外溫度超過攝氏三十五度時,可以適度放寬服裝規定,讓員工避免大量流失水分而中暑。

高溫不利工作效率
或可調整午休時間

天氣風險管理公司總監賈新興表示,在全球暖化趨勢下,高溫熱浪發生頻率高,國外很多研究都顯示,高溫環境確實會讓人的活動力下降,也讓勞工的生產力下降,不利於工作效率,面對未來的高溫變化,應該提早因應,高溫假可以討論,但怎麼界定、誰可以放,確實需要討論。
賈新興指出,換一個角度思考,一天當中的最高溫,出現在上午十一點到下午兩點、三點,這段時間其實也是勞工的午休時間,英國倫敦政經學院做過研究,其實可以調整工作的作息時間,把午休時間安排在這時段,避開高溫時工作。
小公民發言臺
我看放高溫假

是否放高溫假的問題,可以在中央氣象局發布當天氣溫達到高溫標準後,讓公司或工廠的員工自己選擇當天要不要放高溫假。員工選擇上班工作的話,雇主應發放防晒用具、衣物及茶水給員工,並安排適當的休息時間及地點,讓在戶外勞動的員工避免受到高溫的傷害。
詹庭瑋‧臺北市志清國小六年四班

我贊成勞工應放高溫假,因為在高溫環境下工作,除了會有造成熱傷害的風險,也會影響工作效率,更可能因而造成勞工的工安意外。如果站在雇主的立場思考,為了避免放高溫假造成較大的成本損失,可考慮調整勞工的作息時間,避開高溫時段,不但能提高工作效率,工作也可圓滿完成,達成勞資雙贏。
周昱岑‧彰化縣鹿港國小五年乙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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