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播世足賽 應不應全民免費收看?
報導/李琦瑋

最近世界杯足球賽正熱門,但國內對於比賽的轉播權卻引起爭論。愛爾達電視以新臺幣兩億元向國際足球總會標下世足賽轉播權,臺灣民眾僅能在愛爾達網路,以及中華電信MOD上架的愛爾達頻道收看全部賽事,華視僅向愛爾達購買十六強以後賽程的播映權。對此,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發表聲明,認為政府應出面協調,由公共電視或無線電視臺代表臺灣,向國際組織取得涵蓋全部權利的轉播權,無差別待遇授權全平臺播出,以保障「全民收視權益」;愛爾達電視認為,賽事轉播授權依市場機制決定,其他國家也是如此,政府不該介入商業行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則表示,體育賽事轉播權屬於私領域商業交易行為,為尊重媒體營運自主與編輯自由,NCC不會介入,但會關注各平臺服務提供者的法律責任,維護消費者權益。

 臺灣目前收看電視的來源,可初分為無線電視、有線電視及網路協定電視(如中華電信MOD)三種。無線電視是公共資源,民眾裝設數位天線、機上盒等,就可以免費觀看,目前總共有臺視、中視、華視、民視、公視、原視六個無線電視事業機構,共播送二十二個無線數位頻道;有線電視即為俗稱的第四臺,由地方有線電視系統業者播送節目,收視者需付費;如果想觀看中華電信MOD,也須由使用者付費。

以媒體近用權
保障全民收看

政治大學新聞系教授劉昌德指出,歐洲、澳洲等地區的國家較重視運動文化,其國內的傳播政策也偏向社會公平,認為奧運、世界杯等重要國際賽事,或具國族意義的運動賽事,不該有階級差異,應讓全民免費收看。
因此,重大賽事都會保障無線頻道參與競標,學術上稱為「文化公民權」或「媒體近用權」。
但「文化公民權」,理應由華視、公視等無線電視臺要求NCC介入。
英國訂定規則,只要是全國觀眾重視的賽事,就不能被收費的頻道業者壟斷,如果競標到賽事的轉播權,須與任一家免收費的頻道業者(類似我國的無線電視)達成協議,釋出轉播權。協議的金額不限,仍由市場機制決定,但強制規定須協商成功;至於轉播賽事的範圍,則由表列事件決定。其名單共有兩種,一種是強制釋放比賽的全部權利,如奧運、世足賽等;另一種名單是釋放部分權利,如區域型或前幾強的比賽,這份名單則由英國廣電主管機關,每隔一段時間進行修改。

產業結構不同
國外爭議較少

劉昌德表示,針對賽事轉播權,美國採取商業競爭,但其無線電視市占率高,經費充足,重要賽事多由無線臺得標並轉播,全民不須額外付費,就能觀看大型賽事。因此,即使美國服膺於市場機制,但其產業結構與我國並不相同,自然轉播的爭議就較少。
另外,中國的央視、日本的NHK、南韓的KBS、MBC等公共電視臺,由於經費高且足球文化盛行,所以都會競標轉播權,其他電視臺(包括無線電視臺)也會加入競標行列,因為這是爭取廣告經費的最佳機會。

依國情訂清單
可為解決方案

劉昌德說,臺灣的足球文化並不興盛,而且傳播政策偏向美國,但市場結構卻不同,無法期待商業無線電視臺願意競標如此昂貴的賽事轉播權。
如果我國人民及文化政策將足球視為應鼓吹的文化,就可以參考歐盟、英國的規定,依照國情訂定清單(如棒球為國球,因此世界棒球經典賽必須全播;世足賽可能只播送前幾強的比賽),或者由國家出資的電視臺競標轉播權,服務人民,但首先得提高公共電視臺的經費。

圖說:
世足賽熱鬧開踢,國內只有愛爾達頻道有轉播包含小組賽的全部賽程,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發表聲明,呼籲政府保障「全民收視權益」。圖為日本隊(右)對上西班牙隊(左)。
圖/美聯社


小公民發言臺
我看世足賽轉播應免費?

我認為可由國家出資的電視臺購買前八強決賽的轉播權,在大型體育館設大螢幕轉播站,讓民眾免費觀看。
詹庭瑋‧臺北市志清國小六年四班

有人可能會因為轉播要付費而不去收看,這樣會降低收看的人數,政府如果想要讓足球興盛,就不應該讓人民自費。
柯季廷‧彰化縣和美高中國中部二年十一班

如果世足賽轉播是免費的,就會有更多人收看。民眾能了解其他國家的體育文化,熱愛足球比賽的國人,也不必花太多錢,就能看足球比賽。
李佳璇‧苗栗縣栗林國小五年甲班

我看過電視新聞報導,有些國家會建造大大的電視牆,讓幾萬人聚集在廣場免費收看,我覺得這也是一種好辦法。
孫瑜佑‧臺南市吉貝耍國小五年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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