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政體制 總統制或內閣制?

蔡英文總統九月底在民進黨全國黨員代表大會時提出修憲議題,引發社會討論,目前臺灣政府的憲政體制,是偏向雙首長制,也引發討論要改成總統制或內閣制。

目前世界上民主國家的憲政體制,大約可以分為內閣制、總統制與雙首長制;因歷史因素而保有皇室或王室的國家,多採內閣制,例如日本、泰國、英國等,女王、國王只是具象徵意義的國家元首,幾乎沒有治國實權,政府實際權力掌握在內閣閣員身上,常以總理或首相為首,如英國首相梅伊,就是英國內閣之首。
總統制是美國創立,由人民選出的總統管理全國,不過一旦總統過於專權,就容易變成獨裁國家。雙首長制,就是由總統與總理兩人共同管理國家,以法國為代表,總統負責主導國家安全、外交、國防等政策;而總理則是負責內政、教育、經濟、社會福利等政策。
我國目前憲政體制類似雙首長制,但又與施行雙首長制的法國略有不同,主要差異在法國的總統、總理,與我國的總統、行政院長權力責任都略有不同。

訂定體制 須合國情
臺北市麗山高中公民教師王意茹表示,《憲法》就好比班級的班規,如果班上人數少,班規就簡單;反之,人多班規就複雜。《憲法》施行後,可能會面臨修改,甚至打掉重來的制憲。
王意茹舉日本漫畫《名偵探柯南》為例,當阿笠博士發現工藤新一縮小變成柯南,要拿衣服給他穿,這時如果把工藤新一的衣服袖子、褲管捲起來給柯南勉強穿上,這就是「修憲」,但如果重新做一件符合柯南身形的新衣服,這就是「制憲」。
王意茹說,不論修憲或制憲,都是改變《憲法》內容,就像要變動班規,必須取得全民(全班學生)共識,大家心平氣和坐下來討論,取得共識後再推動。
民進黨提議修憲,王意茹說,程序必須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二條規定,先經過立法院四分之一立法委員提議,經過四分之三立委出席討論,會議中出席立委四分之三決議後提出《憲法》修正案;將草案公告半年後,再經過全國有投票權的公民投票表決,有效同意票超過選舉人半數,這樣才完成修憲程序。
至於我國適合哪一種憲政體制?王意茹認為,我國即使走入民主法治時代,比起歐美國家數百年的運作成熟經驗,還有很多需要磨合、討論,期待未來全民對自我的歷史背景、國情有充分理解,再理性討論,才能好好規畫屬我們的《憲法》。

制度優劣 過猶不及
臺灣大學法律系教授顏厥安表示,臺灣若要修改憲政體制,許多學者認為內閣制是比較可能的體制,權力核心放在行政院長,但透過立法院、政黨相互制衡,中小型政黨的意見也要被重視,就像這次德國大選,梅克爾當選,但選舉過程中還是要重視其他政黨的意見,不能一意孤行。
顏厥安表示,以全球民主國家發展看來,採用內閣制的國家表現比較穩定,而總統制的國家,一旦總統權力過大,反而容易侵害人權,例如菲律賓由總統掌握大權,侵害人權的狀況較為嚴重;土耳其原本是內閣制,後來改成總統制,讓外界擔憂國家會逐漸走上獨裁,讓加入歐盟的目標漸行漸遠。

憲政制度比較
制度類型 內閣制 總統制 雙首長制
制度重點 代表國家 優點 缺點

有世襲而來的元首(皇帝、國王或王后),但位高權小,主要執政者是總理或首相。
英、德、日、泰
1.國王是象徵元首,可以維繫人民的國家認同。
2.內閣有實權控制政府,讓政策落實。
總理或首相過於獨斷專權,國家會有民主危機。

執政者是人民選出的總統。

1.總統由人民選舉,較符合人民主權。
2.權力集中在總統,行政效率高。
總統若專權,容易變成獨裁政治。

由人民選出的總統與多數黨的領袖擔任總理,一起治理國家。

總統有民意,可以快速處理國防、外交等事務。
可能造成總統與總理的權限爭議。
整理/沈育如 製表/朱淑靜


報導/沈育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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