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大運陳情抗議事件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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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大運開幕式,因陳情抗議活動一度延誤運動員進場,中華代表團最後壓軸出場。 |
攝影/陳壁銘 |
臺北市主辦二○一七年世界大學運動會,但在開幕典禮中,有國內團體在田徑場外聚集抗議,導致運動員無法入場,現場一度尷尬,不但引起國內輿論一片譁然,也成為國際焦點。抗議活動與運動賽事連結,在國際上時有所聞,選擇國際活動進行陳抗行為,也可能使抗議訴求失焦。
臺北市主辦的二○一七世大運,八月十九日開幕式當天,節目規畫在晚間七點三十分,由各國代表團運動員,依照國家英文字母次序進行繞場,但輪到C字母國家的運動員進場時,僅舉旗手一人進場,狀況持續約四十分鐘,經了解為抗議團體造成選手進場延誤。
國際大學運動總會強調,運動員的福祉和安全是他們的首要任務,公共秩序的維護是臺北市政府的責任,他們未來也會重新檢視賽事的各項安排。臺北市長柯文哲也在開幕式隔天發表嚴厲的譴責,認為抗議團體使世大運開幕式受到阻礙,「主張已喪失正當性」。
選手安全 不該受威脅
保障教育選擇權聯盟召集人、臺北影視音實驗教育機構主任陳怡光則投書媒體表示,假設一個十八歲的臺灣大學生,代表國家去到文化陌生且語言不通的地方比賽,參加開幕式的路上,被一群拿著各種看不懂的標語,以高分貝的汽笛、煙霧彈及聽不懂的語言轟炸,「你與這些人無冤無仇,你不知道這些人是不是恐怖分子,你也無從判斷這些人是否會造成你的人身生命安全。請問,你敢走進體育場嗎?」
陳怡光認為,抗爭不但要看場合,還要看對象,不該向完全不相干的第三方——參加世大運國際運動選手抗議,因為國際選手的安全也不該成為政治籌碼。
人民權利 必須被保障
臺灣人權促進會副祕書長施逸翔則說,在舉辦國際重要活動的場合,臺灣不是唯一遇到陳抗事件的國家。例如,中國舉辦北京奧運期間,聖火傳到日本長野縣時,流亡的西藏人士札西慈仁曾經突破防線想要搶下聖火,「雖然他沒有成功搶下,卻引起全球關注中國政府對待流亡藏人問題。」
施逸翔強調,集會遊行、陳情抗議是人民的權利,在《憲法》、《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都被保障;但陳抗的目的就是要表達訴求,並讓多數人認同,世大運開幕式陳抗團體雖是合理的行使人民權利,但要是引起大部分人反感,最後出現反效果,「行動策略可能要再檢討評估」。
施逸翔說,《兒童權利公約》第十二條說明,即使是未滿十八歲的兒少,國家必須確保「有自己意見能力的兒童,有權就影響其本身之所有事物自由表示意見的權利。」因此,他建議,兒少可以用自己觀察時事、閱讀新聞後的角度,為這件事做評斷,「你可以支持抗議團體表達訴求,當然也可以反對」,但重點是,在民主國家,陳情抗議遊行都是必須被保障的人民權利。
國際運動賽事抗議事件
時間地點 抗議事由
2008中國北京奧運
聖火傳遞過程中,多次出現抗議中國人權問題、西藏及新疆議題的示威者。
2010加拿大溫哥華冬奧
指責加國政府壓縮社福預算辦冬奧,大幅增加無家可歸者。
2012英國倫敦奧運
控訴倫敦奧運過度商業化,成為少數企業品牌的行銷工具,對英國財政造成重大負擔。
2014俄羅斯索契冬奧
俄羅斯通過《反同志法》,總理蒲亭一度禁止與賽事無關的集會遊行,引發人權團體聚集抗議。
2014巴西世界杯足球賽
2016巴西里約奧運
投入鉅額社會成本舉辦大型賽事,卻忽略民生、教育與公共建設。
整理╱阮筱琪 製表/朱淑靜
圖說:
世大運開幕式,因陳情抗議活動一度延誤運動員進場,中華代表團最後壓軸出場。
報導/阮筱琪
對於世大運開幕陳情抗議事件,我認為要抗議可以,但是要看場合。臺灣難得有機會舉辦國際級的賽事,卻被拿來當作抗議的籌碼,不但選手受到驚嚇,也讓臺灣在國際間失了顏面。這是臺灣少數能在國際上受矚目的機會,這樣除了造成大家反感外,訴求也無法得到全民的認同。
許容欣‧嘉義市嘉義國中七年九班
大眾不應該責罵抗議團體,因為在國外舉辦大型運動會時,也曾經發生類似的事件。有人說:「抗議團體可以等世大運結束,再來陳情。」可是等到世大運結束後,政府會理睬他們嗎?不會,政府還是一樣置之不理。所以在看事情時,一定要想一想,對方為什麼會這樣做?抗議團體會這樣做是他們已想過政府的「態度」。
林品妤‧彰化縣員林國小六年九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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