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流浪動物 應圍捕收容?


陽明山國家公園流浪狗數量龐大,引發「野生動物保護團體」、「動物保護團體」討論,日前立委林岱樺主張修正《野生動物保護法》,擬由政府負責收容棄養動物,也讓流浪動物問題再度浮上檯面。

 陽明山國家公園由於鄰近都會區,流浪犬貓的問題較嚴重,曾發生流浪狗咬死麝香貓事件,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為了保護麝香貓、白鼻心、鼬獾等野生動物,再加上有不少遊客常被流浪狗攻擊,二○一五年七月決定修法禁止餵養流浪動物。
部分野保人士主張,國家公園內的流浪狗屬外來種,應該移除或禁止餵食,以避免流浪狗傷害野生動物;而動保人士黃泰山建議,國家公園應提供土地並設置圍籬,安置結紮後的流浪狗,再由「愛媽」(餵食流浪動物的愛心人士)定時、定點餵食照顧,才能解決問題。
陽管處表示,全世界少有像陽明山這樣鄰近都會區的國家公園,每年有大量的遊客及遊憩行為,對環境的衝擊不容忽視;近來也發現陽明山成為貓狗的棄養場所。

保護野生動物
禁餵遊蕩動物

但是,流浪狗在國家公園內可能數量增加,與野生動物競爭棲地進而造成傷亡,傳染病交叉感染野生動物,攻擊遊客等問題;陽管處表示,國家公園負有保護自然資源、野生動植物等重要任務,應以保育野生動物為首要考量;且餵食遊蕩動物的食物殘渣不僅造成環境髒亂,也會被野生動物取食,甚至改變牠們的食性或依賴餵食,禁止餵食遊蕩動物,是杜絕動物聚集最基本的方法,也同時阻斷牠們的繁殖能量,減少族群擴張的機會。
關懷生命協會祕書長湯宜之說,國家公園的功能和動物收容所不同,國家公園的確有肩負的任務,但國家公園為什麼會出現流浪狗貓,說穿了就是人類的棄養。有人認為國家公園好山好水,很適合動物生存,但其實在野外生活的流浪動物,壽命很難超過兩年,目前該關注的是這些已在陽明山上的流浪狗,該何去何從。

善盡規畫管理
民眾自省配合

湯宜之說,流浪狗一年可懷孕兩次,一胎可以生八隻小狗,這樣的繁殖速度非常驚人,陽明山上會討食的流浪狗,多半是被人棄養,那些不討食的野狗,警戒心重、不親近人,如果不餵食,根本不容易抓到牠們進行結紮。因此,餵食國家公園流浪動物不是不可行,而是必須有規畫及管理。
湯宜之建議,國家公園可透過規畫不同區域,在遊客頻繁進出的景觀區,必須貫徹主張嚴格禁餵,其他地點則由專業人員或「愛爸」「愛媽」定時、定點餵食;此外,主管機關和民間團體或志工合作,想辦法先抓到狗,再作結紮,才能解決根本問題;但是遊客如果還是餵食,可能改變流浪狗的習慣,等於扯後腿。
湯宜之也呼籲,從小就要養成良好的飼養觀念,不棄養寵物,要為寵物打狂犬病疫苗,不逗弄陌生動物,也不要隨意餵食任何動物。

圖說:
在陽明山二子坪涼亭周邊,有遊蕩的狗群出沒(上圖)。公園管理處設置遊蕩犬誘捕籠,卻讓鼬獾誤入(右圖)。
圖片提供╱陽管處


報導╱阮筱琪

小公民發言臺
我看國家公園流浪動物

   國家公園裡的流浪狗應該要趕快圍捕,因為國家公園內有珍貴的物種,遊客也多,如果放任流浪狗四處遊蕩,恐怕不儘麝香貓受害,環境衛生及安全問題也令人憂心;而那些任意棄養動物的飼主更應予以譴責。  
劉宇翔‧宜蘭縣學進國小五年忠班

  幾個月前與家人去澳洲遊玩時,路上看不到任何的流浪動物,聽說是因為當地規定養寵物要先審查家庭的經濟收入,收入到達一定的水準才能養,而且寵物如果丟失了被別人撿到,要被罰很多錢。臺灣也可以像澳洲一樣,養寵物一定要申請,這樣就可以減少國家公園裡流浪動物的出現了。
江宜蓒‧嘉義縣社口國小六年甲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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