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溪安全管理 應設合宜法規
新北市坪林區日前發生溯溪意外事件,凸顯國人溯溪安全知識不足,也欠缺相關法令。
 |
溯溪除了要有合格教練帶領外,也需隨時注意氣象報告。
攝影/高修民 |
新北市長朱立倫認為,目前「溯溪」的所有法令,只有教育部體育署的安全管理辦法,希望中央能訂定「專法」,讓各縣市能訂立防範辦法及警示措施,必要時也能依法,及時制止或處罰勸導。
為避免大雨過後,因溪水暴漲,導致意外事故,新北市開會決議,針對坪林、三峽、烏來和新店四個區域,山區雨量如達時雨量三十毫米,市府災害應變中心就會通知區公所及一一九指揮中心啟動巡查,勸導及禁止遊客溯溪及戲水等行為。
在假日時,也會由消防局駐點防溺勤務人員,禁止遊客戲水,勸導上岸;未設點地區,則由消防人員巡邏,勸導及強行禁止遊客戲水或溯溪等行為。
從事溯溪活動二十多年的教練靳宗魁表示,溯溪在臺灣是新興活動,不但沒有專法規範,也沒有公家機關核發的專業教練證照,的確有必要進行裝備、水域、氣象及教練等多方面的安全規範,避免意外事件再度發生。
水域環境
畫分安全等級
靳宗魁指出,溯溪時,除安全裝備須齊全外,帶隊的人也必須是訓練合格的教練,須有基本救生能力,且不同的溪流,溯溪難度也不同,應訂定分級規範。
將溯溪活動列為校本課程的新北市有木國小校長林逸松表示,訂定專法有其必要,但只能規範大的原則及方向,確實狀況還是要由專業教練在現場進行判斷。例如氣象報告如有颱風、豪大雨等,就不應溯溪,如果前一兩天下豪大雨,教練就必須以現場實際狀況,評估水量大小、是否適合溯溪。
觀察天候
嚴防山洪爆發
靳宗魁指出,下雨過後,就算天氣晴朗,也千萬不要下水。尤其看到山頭烏雲密布,溪水變色變黃,水中有大量殘枝落葉,就是山洪爆發前兆,應立即離水往高處逃。若原本就在水域嬉戲,遇到大雷雨或地震發生時,須立即上岸。
教育部體育署則指出,在河川、溪流、湖泊戲水時,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在已設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險」等禁止標誌的區域戲水或進行水上活動,因為這些地方多半曾發生意外事故。
同時,不要在水質不清的水域中活動,因為深潭、野塘、水埤等處的水質不佳,深度不明,水底雜物多且為泥沼地,容易受傷或陷入沼地,甚至有喪命危險。
自救救人
穿戴安全配備
萬一真的不幸遇到了危險,應該如何自救?靳宗魁表示,下水前一定要穿著救生衣,面對湍急水流時,一定要保持冷靜,節省體力,千萬不要逆流游泳;可以先抓救生衣仰躺,再往岸邊游,尋求自救或被救的機會。
從事溯溪活動應預備哪些標準配備呢?靳宗魁表示,需穿戴硬式頭盔、防寒衣、救生衣、防滑手套、防滑鞋、護臀吊帶及浮力背包等,其中硬式頭盔可保護頭部,護臀吊帶可避免碰撞,防寒衣可以保溫、防晒。
浮力背包除可裝食物飲水外,還可充當浮力氣墊,一旦遇到溺水意外,可以丟給溺水者當浮球,可說是兼具多功能的救生配備。
報導/楊惠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