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牠小心害了牠 放生行為修法列管
臺北近郊電線上,出現較少見到的鸚鵡;任何新遷入的物種都會對生態造成衝擊。

放生是拯救生命,還是傷害生命?農委會林務局日前宣布,已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並送到立法院審議。未來放生將採許可制,未經許可放生動

物,最高可處二十五萬元罰鍰;如果造成大量動物死亡,最高可處兩百五十萬元罰鍰;這項修正法案最快今年底實施。

 根據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二○○九臺灣放生現象調查報告》指出,臺灣每年至少有七百五十次的放生活動,平均一天放生二點一次。最常被放生的動物是魚類和鳥類,其他還有青蛙、烏龜、蚯蚓、蝦蟹、貝類、蜆、田螺、蟋蟀及蛇等。

放生藏商機
增加生物被捕風險

進一步分析,可發現,斑鳩、麻雀、黑嘴筆仔、白頭翁、綠繡眼是放生鳥「首選」,因為價格便宜,一隻平均在十五元到三十元之間,而且牠們生命力強、數量多,也不是保育類物種。常見的放生魚多是淡水養殖魚、海魚、泥鰍、土虱、鱔魚等。
臺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指出,放生在臺灣已經形成一種產業結構。因為知道放生團體有需求,業者會到野外捕捉野生鳥類、蛇類或烏龜販售。有些養殖業者大量繁殖後,再販售給放生團體。

放生有危機
傷害動物影響基因

東華大學環境學院院長裴家騏說,胡亂野放動物,會影響生物多樣性。例如,白頭翁和烏頭翁雖然都是本土鳥類,但白頭翁生長在西部地區,烏頭翁則在東部地區。放生團體把白頭翁放到東部,使得白頭翁和烏頭翁雜交,生物多樣性受影響。

在都市裡的人工湖泊中,常可見到放養的烏龜成群在石頭上休憩。


裴家騏說,雖然臺灣只有一種眼鏡蛇,但東部、西部的眼鏡蛇有遺傳差異,隨意野放不但造成遺傳汙染,放生團體也常常野放外來種,造成本土生物的生存危機。
朱增宏說,很多動物放生後,沒過多久就死了,主要是因為捕捉、運送的過程,折損了牠們的生命力。根據許富雄、邵廣昭二○○七年發表的《放生對鳥和鳥類生態的影響》研究報告指出,放生鳥虛弱無法飛行的比率,約百分之零點七四到百分之五點四。大量死亡的魚類則會造成河川、水庫水質惡化。

放生求轉機
結合救傷強化保育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管立豪說,雖然《野生動物保育法》中有提到不得隨意野放野生動物,不過這項規則並非針對宗教放生。過去因為擔心限制宗教自由,所以沒有明確規範,但「為放生而放生」的行為已經影響到生態環境,必須加以限制。
管立豪說,放生活動應結合救治野生動物,像是福智佛教基金會就參與許多野生動物救傷及生態放生。如果宗教團體有其他放生需求,必須提出申請,包含放生生物種類、數量、地點等,將交由專家研判是否可行。
裴家騏說,野生動物的救傷及放生數量有限,他懷疑這種方法可否滿足需要大量放生的宗教團體,加上許多需救傷的野生動物都是獵食性動物,有些宗教團體會排斥這類動物。他認為修法是好事,但最重要的還是澈底執行。

報導/王詣筑 攝影/陳壁銘


小公民發言臺
我看太空人變高

 我認為放生法條越快實施越好,因為放生動物乍聽是好意,卻可能傷害動物,而且還可能會影響到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如果放生法條實施了,可減少動物生存威脅,也能讓動物生活得更美好。我們應該要盡力,讓動物過得和我們一樣幸福。
李思穎‧彰化縣鹿港國小五年級

 放生本來是善意的行為,但是要注意相關事項,才不會害了動物。例如要選擇適合的放生環境地點,才不會讓動物水土不服死掉,也不會造成遺傳基因混雜。另外,也要避免動物在運送過程中受傷,這些都需要動物相關的專業知識,所以,要先請專家評估,不可隨便放生。
楊竣傑‧彰化縣香田國小二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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