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借款建設 國債分期攤還
財政部資料顯示,截至一○四年四月底,中央政府一年以上債務未償總餘額五兆六千三百三十四億元,創歷史新高;平均國人每人負債額達二十四萬元,則是近十一個月來的新高。國債總額應如何設下額度,才能確保財政安全呢?
國家募集資金
承諾利息到期歸還
財政部從二○一二年十二月起,每月公布國債訊息,首次公布時,平均每個國民負債為十九點七萬元,四年來每個國民負債增加了四點三萬元,平均一年增加一萬元負債;此舉引發各界擔心,政府會將龐大的債務留給後代子孫。
到底什麼是國債?為什麼要發行國債?國庫署債務管理組副組長侯雅文說,所謂的「國債」,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而舉借的債務。中央政府為籌集財政資金,發行政府債券,也就是中央政府向投資者承諾,在一定時期內支付利息,到期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
中央政府發行國債的目的,往往是彌補國家財政赤字,或者為一些耗資巨大的建設項目而籌措資金。民國八十年以前,我國財政收入皆有盈餘,並無舉債,八十年以後,政府推動一系列的重大建設,為了籌措資金才開始舉債。
還款分三期程 每年稅收強制攤還
侯雅文表示,國債的債務方式,分為國家債券及國家借款。國家債券主要以發行國庫券、國家經濟建設債券、國家重點建設債券為主;而國家借款則多屬於向國外舉借債務,目前我國並無國外債務。依償還期限則可分為一年以內的短期國債、一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中期國債,以及十年以上的長期國債。
為了避免舉債過多,侯雅文說,一○二年新修訂通過的《公債法》,已訂定總舉債上限為百分之五十;其中中央政府上限為百分之四十點六,地方政府則為百分之九點四。此外也明定每年舉債上限額度,不得超過中央總預算的百分之十五。
同時明定,政府每年需依當年度總預算的稅收總數,提撥百分之五作為強制還本之用。
預防破產危機 公債法定舉債上限
國庫署謝馥如科長也說,由於我國的國債是以國家財政信譽作為擔保,政府信譽也經過國際信評機構評鑑為A級。她認為,我國雖然國債高築,但因為無國外債務,加上皆依《公債法》規定進行,因此不致於會發生和希臘相同的破產危機。
不過,雖然訂有舉債額限制,全國二十二縣市政府仍累積了驚人債務,前三高的高雄市及雙北市的債務都已飆上一兩千億元,苗栗縣和宜蘭縣債務也已破表。
就算政府肯定國債未過高,仍無法平息民眾擔憂。謝馥如說,主要是因為今年目前尚無大額稅款入帳,五月、六月所得稅款入帳後,將有稅收挹注國庫,屆時可望減少債額數目。
報導/林人芳
除了規畫國債攤還方式之外,我認為「選賢與能」才是治本之道。許多候選人為了當選,競選時都會大開支票,承諾許多福利政策,選民往往聽到「免費」就眼睛一亮,這些候選人當選之後,只好舉債兌現諾言。我們應該仔細評估候選人所提出的福利政策,經費要從何而來?有沒有償還計畫?希望全民一起拒絕「政見買票」。
陳瑜真‧嘉義縣仁和國小五年級
財政問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到目前為止,臺灣經濟都不算樂觀。說到底,還是希望開發建設時,先多方評估,先省掉不必要的費用;債務問題也要從頭檢討,慢慢提高稅收,才能創造雙贏局面。
林庭萱‧新北市秀山國小六年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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