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歷紀錄 用字精確有助診斷

文/林人芳 攝影/陳壁銘

多個民間醫改團體陳情,要求政府重視醫療人權,推動病歷中文化。

 由多個民間團體組成的「病歷中文化推動聯盟」,日前拜會立法院,要求修法,落實病歷中文化,並要求衛福部發表「病歷中文化可以讓醫療透明化、公平化」的公開聲明,否則不排除向國際兩公約監督機構或世界衛生組織提出控訴;病歷中文化再度成為各界討論的焦點。

病歷語言主張{1}
中文記載患者描述
減少醫療糾紛

 衛福部從民國九十三年就透過修法,推動病歷中文化,但因推動成效不彰,民國九十八年遭到監察院糾正。所以,民國九十九年時,衛生署即公開承諾,分階段推動「病歷中文化」。第一階段強制要求醫療院所主動開立中文病歷摘要;該年年底,則將「病歷中文化」列入醫院評鑑基準。
 這些承諾至今仍未落實,引發推動病歷中文化人士的不滿。
 「病歷中文化推動聯盟」發起醫師高克培說,歐洲國家及日本的病歷早已全部使用本國語書寫,英國更有二十家醫院採用「患者至上」系統,讓患者健康紀錄可以帶著走,自己保存,甚至可以糾正醫師錯誤的敘述。
 高克培強調,各國都已明定病歷採本國文字記載,唯獨臺灣仍堅持以國人不熟悉的英文記載病歷。不僅違反國際醫療人權,更因醫生與病人間資訊不對等,引發許多的醫療糾紛與訴訟。

病歷語言主張{2}
中英並陳各兼所長
視不同目的變化使用

 支持病歷中文化的新光醫院心臟科主任洪惠風則表示,過去曾有醫生因為想不起「嗜睡」的英文drowsy,就用「昏迷」的英文comatous替代,險些造成糾紛。
 洪惠風認為,為了方便醫師診斷及與病人溝通,病歷可以參考南韓、泰國、印尼作法,採雙語記載,敘述病狀用中文書寫,專業內容則維持英文。
 許多病人的用語聽起來差不多,但代表的意思卻完全不同。洪惠風以他自身經驗為例,病人用閩南語說「胸坎匝匝」,有一半機率是狹心症;但如果是用「綁綁」,就很可能是狹心症;但醫師多以英文「Chest tightness」泛指各種症狀,容易造成誤判。若能採雙語文記載,可以減少紛爭。

多個民間醫改團體陳情,要求政府重視醫療人權,推動病歷中文化。

病歷語言主張{3}
醫生養成全用英文
專有名詞應國際同步

 醫師公會全聯會不贊成病歷中文化。他們認為,病歷是提供不同醫療專業人員,全方位照護病人的工具,需顧及各環節的溝通;醫護人員的養成過程都以英文為主,在醫學教育改變、醫學譯名統一前,不宜冒然施行病歷中文化。他們強調,南韓雖然採雙語文制,但仍有人主張病歷應全面改為英文,以便與國際接軌。
 北市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說,許多醫學專有名詞,就算從英文翻譯成中文,病患及醫師也未必看得懂。醫師出身的臺北市長柯文哲認為,病歷中文化是個理想,要實施前,一定要先建立完善的配套措施。
 面對各界不同意見,衛福部今年已成立病歷及病人資訊中文化諮議會,希望落實以「病人需求為中心的資訊中文化」的政策與目標。



小公民發言臺
 我看病歷中文化

 在臺灣,病歷應該要使用中文,讓病患了解自己的病情,也避免誤判與醫療糾紛;若是有深入了解病情、國外轉診的需要,再請醫師開英文病歷,這樣才符合大多數病患的需要。如果讓病患看醫生寫的「天書」,自覺像文盲,那臺灣醫療就還不能用「非常進步」形容。
劉陶翊‧新竹縣上智小學六年級

 我覺得沒有必要強制推行病歷中文化。如果在國外求診時,也得讓外國醫師了解過往病情才行。如果需要中文病歷或需要更進一步了解病情的病患,可以申請中文病歷。任何制度,都會有人意見不同,只要好好溝通,就可以找出大家滿意的辦法。
羅聖幃‧嘉義縣社口國小四年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