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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革新 募兵制上路
★編輯臺觀點 ★新聞導讀 今年一月一日,新修正的《兵役法》正式生效,募兵制終於要開始實施。根據聯合報報導,民國八十三年一月一日起出生的役男,將轉服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役」;八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出生的役男,仍須服一年的常備兵役,必要時可轉為替代役。 國防部副部長趙世璋表示,從一百零二年開始辦理的「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男在完成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後退伍,轉為後備軍人;之後八年內,每兩年實施一次教育召集訓練,滿三十六歲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除役。 國防部人力司人力規畫處長白捷隆表示,配合組織調整,國軍將從二十七萬五千人精簡為二十一萬五千人,並依照部隊人力調節需要,保留百分之五的職缺。對於外界質疑招募志願役士兵成效,國防部回應,將透過合理提高待遇、強化志願役未來就學、就業輔導等,來提高誘因。 至於實施募兵的財源問題,國防部主計局長陳松培表示,募兵實施計畫已得到行政院批准核定,財源沒問題;在徵、募兵制的交換期,預算將逐年增加二十億元到六十億元,今年度已編列一千五百五十億元,預估一百零三年度的人員維持費約一千五百九十六億元。 報導/諶淑婷 兵役制度是國家用法律召集人民服役,建立國防體系的制度,讓軍隊無論在平時或戰時,都能有足夠的人力資源。中華民國憲法第二十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務」,將服兵役定為國民應盡義務。如今實施募兵制,代表只有少數人與軍隊建立職業契約,兵役不再是每個國民的義務。 政大國際關係中心研究員劉復國說,因應少子化現象,兵源勢必減少,加上戰爭型態從過去的「短兵相接」演變成「科技化戰爭」,募兵制是各國趨勢,因為新世代兵力必須「小而精、小而強」。原本徵兵制的兵役期只有一年,人員流動率高,還沒累積足夠的訓練成果就要退役,劉復國說:「就像一輛車,每幾個月就換新駕駛,無論車子效能多好,都無法發揮。」 為了不讓募兵制對國家安全造成影響,銘傳大學社會與安全管理學系助理教授虞義輝說,臺灣和美國、中國一樣,採「平募戰徵」模式,平時是募兵制,但發生戰爭危機時,可主動依照需求徵兵,例如三十五歲以下男子,或是募集會開車的駕駛兵,能協助建築的水泥匠等。 改變國人從軍刻板印象 然而,轉型募兵制最大困難在於臺灣社會存有「好漢不當兵」的觀念,除非逼不得已,許多人都不會選擇從軍。劉復國說:「我們常聽到當兵是浪費時間、虛耗生命的抱怨,國防部必須改革整體結構,重組國防系統,讓軍人成為能發揮更大戰力的專門職業,把原本打雜、下廚、打掃等純勞動的雜務改成外包。」他認為,政府須改變國人對軍隊的觀感,樹立職業軍人的正面形象,讓當兵成為有社會尊嚴的工作。 另外,必須改善軍人福利,劉復國說:「轉型募兵制不只是國防政策,應放大到國家級政策,同時納入社會福利、勞工權益等問題,並藉由教育提高下一代的社會責任感。」他以美國為例,考量到軍人為了國家犧牲,美國軍人享有許多特殊福利,甚至有獨享的度假場所;雖然臺灣因財政問題,無法立即提高募兵薪水,但可安排更多專業訓練、考技師執照,或協助退伍軍人轉介私人企業工作,以各種福利和照顧,讓軍人成為讓人稱羨的工作。 預算提高 恐排擠其他建設 募兵制還會造成兩個問題,虞義輝說,首先是占用大筆國家預算,勢必排擠到其他公共建設;其次,多數從軍者仍來自社會中下階層,希望藉由當兵改善生活困境,未來當兵與不當兵者,可能形成兩種階級。為了社會正義,政府必須盡力縮短貧富差距,讓從軍不再是非不得已的選擇。 虞義輝說:「募兵制有利有弊,不打算從軍的青年可提早規畫生涯,但現代青年的國家認同感低,對社會議題很冷感,這種情況要如何成功轉型到全募兵制,是政府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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