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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併選舉省成本 缺配套
★編輯臺觀點 ★新聞導讀 中央選舉委員會上週決定,明年第十三任總統副總統與第八屆立委選舉,將合併辦理。與地方選委會討論後,決定投票日期為明年一月十四日,但還要按照程序,經中選會委員會決定通過後,才正式定案。 根據中央社報導,多位立委擔心一月選出新總統,要等到五月才能就任,如果原有總統沒連任,可能會產生四個月的「憲政空窗期」。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總統選舉結束日到就職日之前的「潛在看守期」,現任總統不適合做出重大決策,以免影響新總統,只需要穩固政權、順利移轉政權即可。在這段期間,政府可依凍結人事案、新預算案與重大決策案三項原則,形成憲政慣例作為遵循,不致釀成憲政危機。 江宜樺也說,由於總統與立委已確定併選,因此暫時不推動「不在籍投票」。內政部將進一步研究,考慮參考日本模式,先從小規模的選舉做實驗,推動通訊投票。 配合選舉日期,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擔心原訂的學測日期一月十四日、十五日,可能與總統、立委併選撞期,為了尊重全民投票權利,避免選舉活動對試務造成干擾,決定將學測日期改為十五日、十六日。 報導/諶淑婷 臺灣目前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的公職人員,包括中央政府層級的總統、立法委員,地方自治層級的直轄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七種。不僅種類繁多,任期不一致,就連到職日期也不相同,導致幾乎「年年有選舉」,甚至同一年辦理多次選舉。 中山大學政治學研究所教授廖達琪表示,選舉是臺灣民主化發展的具體事證,但選舉造勢期間,社會彌漫的氛圍,卻加深執政黨與在野黨的對立,民眾也因政治抉擇不同,時常發生衝突,加上選務工作成本高,讓兩項以上的選舉合併投票,是合理的改善方向。 提高選民投票率 合併選舉最大的好處,就是能夠節省政府的財力和人力,以及社會資源。廖達琪說:「以這次為例,原本每場選舉的選務經費約五億元,合併後可省下將近一半的費用。」合併選舉還能提高投票率,擴大選民的政治參與。雖然選舉作業會比較複雜,容易造成失誤,但過去中選會已舉辦過多次地方公職人員的合併選舉,運作都十分順利。 另外,過去立委選舉完畢後,再過兩個月才是總統選舉,許多地方立委在幫總統候選人造勢、站臺時,會乘機談條件或要求不合理的資源分配。如今兩項選舉合併,讓總統候選人不再受此影響,當選後可做出更公平的整體資源分配。 不過,這次的合併選舉因為日期在一月,總統就職日卻在五月,而引發爭議。廖達琪說,如果總統連任,不會有太大問題;如果原總統敗選,換新總統,那麼一月到四月這段政權移轉時間就成了「看守期」。如果臺灣不幸發生類似九二一地震、日本三一一地震等大規模天災或動亂,「看守政府」該如何調度資源,實行重要國家政策來救難,讓人擔心。 杜絕選舉花招與暴力 「這次合併選舉決定得太匆促,需要更多憲政體制修法來配套。」廖達琪說,中選會必須先考量各種選舉意外,尤其臺灣近年來選舉風波不斷,例如去年五都直轄市長選前最後一夜的造勢晚會,發生嚴重的槍擊案,該如何減少選舉花招與暴力行為,政府都要多加考量,「假設全國的立委選舉突然發生嚴重事件,必須延後投票,總統選舉是照舊還是跟著延後?這些都必須詳加考慮。」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除了重新調整選務辦法,行政院還要儘快推動《總統副總統職務交接條例草案》等憲政配套,讓明年選舉結束後,新舊總統的政權轉移交接,有法治基礎可依循。 廖達琪認為,「合併選舉」是否能夠順利落實,執政黨與在野黨不應只考慮到哪一黨能夠得利、政治勝負的問題,應該以符合憲政制度為原則,思考如何杜絕在選舉過程中造成的國家資源和社會成本的耗費,對政黨和候選人的言行有適當規範,才能讓選舉成為實踐民主、鞏固民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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