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
國語日報社不屬於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2020/6/13)
吳啟綜、沈育如/臺北報導

 教育部一百零六年認定國語日報社屬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國語日報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審結,認為國語日報成立時財產未超過一半來自政府,故非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判國語日報社勝訴,全案仍可上訴。

 法院指出,雖然國語日報於三十七年由教育部給資金圓券一萬元開辦,但發行創刊號後因經濟無法維持,於三十八年出售廠房、遣散員工而不存在。至於國語會就國語日報公司設立登記前或至解散登記間,是否曾給予人力、物力資源支援,並不影響國語日報社後來由私人捐助的事實。

 法院表示,教育部提出的相關證物或說明,都未能證明國語日報成立財團法人時,政府基於設立財團法人目的移轉相關財產,並且未能提出政府為移轉財產所訂定的捐助章程,更未能證明政府捐助國語日報財產超過一半,不採信教育部抗辯。

 對於判決結果,教育部表示,將繼續上訴。

 國語日報社表示,教育部從一百零六年以來數度興訟,但經臺北地院、臺灣高等法院等民事法院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均認定國語日報社非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對於教育部不尊重民事法院及行政法院判決,深表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