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管千名學生 高市國中校護過勞

(2018/10/13)
陳景清/高雄報導

 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昨天指出,高雄市學校規模達四十班以上的國中共二十一校,依《學校衛生法》第七條規定,應設置校護兩名,但目前有十四校因市府控管員額,只有一名校護,違反中央法規,比率高達百分之六十七。

 教師職業工會副理事長周益村舉例,鼓山區某所國中一百零六學年度學生數高達一千八百二十二人,卻被市府控管校護員額,一名護理師要負責全校學生的傷病處理,身高、體重測量及記錄,視力異常矯治追蹤及記錄,各項保健資料彙整及填報等,校護能不過勞嗎?

 周益村說,當學生發生意外傷害事件時,有賴校護在第一時間進行正確處置,但人力如此不足,如何為學生的安全把關?

 高雄市教育局主祕游淑惠表示,市府已核定明年度起,分六年增加四十三名校護人員,未補實前,將委請學校鄰近的醫護專業人員協助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