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易暴治絲益棼
南韓校園霸凌問題與我國一樣,不只霸凌同學,也會欺負老師。恐龍家長舉報教師、找民代施壓,校方軟弱屈服,校事會議小事大辦,摧毀教師教學熱情,學校問題重重。
南韓戲劇《鐵拳教育》,片中敘述由國家成立「教權保護局」,派遣特訓人員以拳頭處理霸凌、恐龍家長與失控學生;以暴易暴導正校園亂象,失能學校得以重新建立秩序。此片在臺灣上映後,立刻引起觀眾共鳴,反映社會對現行制度效能的焦慮。
由立法委員五十二人提出的「鞭刑公投」提案,逕付二讀交付朝野協商,但昨天協商破裂,估計八月中將進行表決。提案主文針對性侵害犯罪、凌虐幼童罪,以及高額詐欺罪、複合形態加重詐欺罪,恢復古代刑求,增設鞭刑,以嚇阻犯罪持續發生。
支持鞭刑者引新加坡的司法鞭刑,認為是成功例證,但不見任何文明國家跟進。而馬來西亞、汶萊、伊朗、阿富汗等國雖有鞭刑,但多屬「伊斯蘭教法中的刑罰」,如何適用於民主臺灣?
「鐵拳教育」與「增設鞭刑」二者,皆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任何人不得施以酷刑,或予以殘忍、不人道或侮辱之處遇或懲罰。」支持鐵拳或鞭刑以為可遏止犯罪,只會增強暴力治理的合理化,鼓勵「正義魔人」的正當性。容許國家以暴力治理,取代矯正教育的悔改措施,趨向威權暴政發展,恐令民主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