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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食安 企業正視社會責任

(2026/7/8)

 二○一四年,強冠公司以餿水油、皮革油、動物飼料提煉成劣質油品;頂新集團向越南低價購買飼料油,混入食用油販售。兩起食安危機,重創政府食安威信。

 日前,中聯「大豆沙拉油」致癌物苯駢芘超標,一千三百公噸流向泰山、福壽及福懋三大品牌。苯駢芘是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癌症研究機構(LARC)認定的第一級致癌物,具潛在健康風險,衛福部規定殘留上限每公斤不得逾二微克。

 衛福部原稱是中聯油脂自主通報,之後改口是下游廠商通報,中聯自檢流程恐涉及蓄意隱匿、欺瞞矇混之嫌。中聯近期將進口黃豆,從「美國豆」更換為「巴西豆」,必須強制啟動高風險物質的「首批必驗機制」,不能任其每半年一次自主檢驗。監管鬆散,是業者投機涉險的原因。

 今年四月南僑內部檢驗發現超標,並通知上游福壽公司,卻未依法定程序立即通報衛生局。直到七月事件爆發,延誤黃金救援期。回收率僅百分之一點三,逾九成問題油品早已流通到餐廳,被消費者吃下肚。

 政府必須全面檢討《食安法》的行政罰則,禁止業界「關門自己處理」,才能落實企業社會責任(CSR)的監理。而企業更應是負責任的公民,要求其最高管理階層遵循CSR的規範,對環境、社會永續的發展,扮演更正向積極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