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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爭議
全教會質疑未納教團 教部:因應財劃法

沈育如/臺北報導 (2026/6/3)

 全國教師會昨天召開記者會表示,行政院一一五年度「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不再續聘教師組織、家長團體及校長團體代表,對此表達強烈譴責,要求行政院恢復多元代表性。

 全教會理事長侯俊良表示,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成立初衷,是為了落實《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立法意旨,確保教育預算的分配貼近教學現場需求;過去二十年都納入教師、校長及家長團體代表,是防範教育經費被流於「大撒幣」或「政治分贓」的重要防線;如今行政院將教學現場的聲音全數排除,無疑是黑箱作業。

 對此教育部表示,因受《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衝擊,中央可運用財源大幅削減,而地方自有財源增加,需財務、預算編列及資源分配等專業領域的學者專家協助,研議各級政府教育經費的分攤比率,以確保教育經費分配的合理性。因此一一五年度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依設置要點,聘請具財政、會計、審計及實務經驗的專業學者擔任。設置要點規定委員任期一年,除了其中一人為召集人,其餘委員包含學者、專家六到七人;各年度委員的聘任均依當年度議題重點及專業需求辦理,無團體代表(教師、家長、校長)的法定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