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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之所記(四之四)
日記 我的靈感資料庫

文/方素珍 圖/巴克利 (2026/4/17)

 小學時代,我很討厭寫日記,因為是老師交代的功課;讀中學不用寫日記,週記同樣是老師必催的功課,都是討厭的苦差事。

 國中三年級,我應徵《王子半月刊》小記者,尋找、捕捉校園及家庭中的點滴,自己訂題目,編寫一則有文有照片的生活事件,再寄給雜誌社。

 當小記者後,我發現常腦袋空空,一個字也蹦不出來。有一次不經意翻週記,居然找到幾篇可以擴寫成一樁趣味橫生的生活事件,才發現原來週記是非常好的「資料庫」。

 後來,我去買漂亮的日記本,把平常所思、所想、所見的……即使是看到一朵沒見過的小野花,也把它寫進本子。雖沒天天寫,只要動筆寫,一定是心有所感的內容。

 因是自己心甘情願寫,不同於要交給老師批閱,我把日記當作「雜記」,想寫才寫,更不必有很完整的主題。重要的是這些隻字片語,讓我轉換成文章投稿,文章被刊登還會有一筆稿費,可以請同學吃冰棒,是我最拉風的歲月呢!

 「隨時記錄隻字片語」習慣持續多年。成為作家後,每當小朋友問:「寫作的靈感從哪裡來?」「沒有靈感時怎麼辦?」我總回答,「我寫作有五個步驟:閱讀、觀察、記錄、聯想、行動。」多閱讀,創作時才不會和其他作家重複一樣的作品。如果一樣,那叫做什麼?小朋友都知道「那叫抄」。

 對!不能「抄」,可以「超」!但是太陽底下哪有那麼多可以寫的題材?這時,就要依靠一雙會「觀察」的眼睛——發現他人忽略的事物,找出亮點。把觀察到的「記錄」在本子上,這本子就是創作時的靈感資料庫。

 靈感枯竭時,我會坐在搖椅上慢慢翻閱我的雜記,靈感就漸漸浮現!等我把這些靈感「聯想」起來,然後付諸「行動」,作品就一點一滴完成!

 舉例來說,小兒子三年級時,有一次他說第二天要上臺表演我寫的故事。我說:「那你應該是演男主角吧!」他說:「你來看就知道了。」第二天我盛裝打扮去看表演,他居然在臺上翹屁股演一顆石頭,從頭到尾沒有一句臺詞。我好氣又好笑,拍下他努力演出的「屁股」,他下臺後得意洋洋問我好不好看。

 我把這件事記錄下來:「屁股演石頭,老師說有創意,我尷尬,但兒子享受舞臺。做自己就是人生的男主角。」日後,我把這簡單的幾句話,寫成繪本故事《胖石頭》,小兒子三十多歲了,這本書還一直流傳。

 我謝謝自己有「記錄」的好習慣!只要有所感,就趕快寫下或打進電腦,否則一忙就錯過一個好故事的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