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

心之所記(四之三)
小事也能寫成大故事

文/羅仕龍 圖/巴克利 (2026/4/3)

 小學時,老師說要寫日記培養恆心,媽媽帶我到書局買了厚實的日記本,還附上一把精美小鎖。

 才第三天晚上,我就對著本子發呆了。不是沒恆心,只是不知道有哪些事物可以寫。

 為了證明恆心和毅力,後來看到廣告或日用品上的英文,還沒開始學英文的我依樣畫葫蘆寫進日記本,只因感覺生活沒什麼特別可記的事。

 感覺,自然是比較得來。偉人似乎每天都有崇高的志向與豐碩的成果能寫進日記裡。對小學生來說,除了上學放學、寫作業和看電視,還有什麼可以寫的?

 長大後,日記不再是老師交代的作業,而是興之所至的愉快。許多日常的細節或小感動,影像未必能傳達,卻可透過文字串接,跳脫單一時空限制,留下詮釋的意義。

 隨年紀增長,體會日常小事記久了,日復一日的平常風景,點滴也能匯聚成大江大海。

 大學住宿舍,晚飯過後沒有特別娛樂,卻有大把時間,許多街頭見聞、人情世故就這樣被寫進日記。原只是抒發情緒,跟現在人在社群媒體發文差不多,只差有沒有人公開回應。

 還不流行數位相機的年代,寫日記是記錄一整天最好的方式,在腦海裡自由選取片段,在筆下任意「剪輯」,成為那時代的「限時動態」精選。

 負笈法國期間,我為《國語日報》寫過兩年專欄,寫花都巴黎的點滴見聞,其中不少取材自當時的日記。

 寫日記不只是為記錄,更多像是在眾多一閃即逝的記憶片段中,挑選並組合成有意義的完整敘述,讓每個畫面都有故事。

 幾年前為研究需求,我讀了清華大學梅貽琦校長來臺灣後的日記。內容鉅細靡遺,見了誰,哪一筆經費用了多少,連身體哪個小地方不舒服,都寫得一清二楚。我不禁想像,梅校長在日理萬機的生活裡,究竟在心裡留下哪一塊空間容納這些點滴瑣事?

 有意思的是,我在日記裡看到梅校長看戲的篇目。評價有褒有貶,不是具體的劇評,只是一時的觀感,卻讓我看到一代教育家隨手記下的坦誠,也成為研究臺灣戲劇史的第一手史料,記錄時代舞臺上的悲歡離合。

 現今手機及各種通訊軟體發達,日常裡的每一刻都可用影像即時記下。當手機裡照片、影音越存越多,不免散亂無章,寫日記也許是理出頭緒最好的方法。藉寫作,我們有了主動的詮釋權,生活不只拍下很多畫面,而是把它們想清楚,說清楚。

 日記是最好的對話朋友,陪我們把每天的小事情,變成有意義的大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