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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事件發生 北市推正向管教SOP
李庭芝/臺北報導 (2026/2/13)
臺北市教育局昨天表示,因應教師於輔導與管教學生過程中,社會關注與外界檢視標準日益提高,特別印製並推動《教師輔導管教學生應注意事項》指引,將發送予臺北市每一位教師,作為日常教學與輔導管教的實務依據。
臺北市教育局指出,該指引是在現行法規架構下,將「正向管教」及「合法管教」加以具體化,透過明確的處理流程與多元、合宜的管教方式,協助教師在維護學生尊嚴與身心健康的同時,也能保障教學專業,避免因認知落差或誤解而影響教師專業判斷。
根據指引,當校園事件發生時,教師可依循六大步驟「傾聽、同理、釐清、處置、溝通、陪伴」進行處理,並明列十六項「一般管教措施」,供教師依學生狀況彈性運用,包括口頭糾正、調整座位、書面自省,以及於課餘時間進行具教育意義的服務性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