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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設太陽光電新制 年供20萬戶用電
陳芝瑄/臺北報導 (2026/2/12)
內政部與經濟部二月十一日舉辦「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新制與推動宣導說明會」,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表示,為加速能源轉型、回應淨零碳排目標,內政部會同經濟部訂定發布「建築物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標準」,將太陽光電納入建築規畫,新制每年可新增約六十六萬瓩裝置容量,相當於供應約二十萬戶家庭用電需求。
董建宏指出,新制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訂定,規範建築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每二十平方公尺應設置一瓩太陽光電設備,這類案件雖僅占建造執照申辦量約百分之十,但建築面積占比達百分之八十,在不增加中小型建案負擔下,創造最大綠能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