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課綱(生命教育)
生態池抓魚嬉鬧 環保局:已違規
民眾在高雄市凹子底森林公園,拍下學生在公園的生態池旁踩踏魚。圖片提供/高雄市環保局
高雄市鼓山區凹子底森林公園日前有四名學生在公園生態池旁嬉戲、抓魚,只見學生用腳踩踏疑似生態池撈上來的魚,魚在草地上不斷掙扎、奄奄一息,旁邊還有學生拿手機拍攝打鬧;民眾覺得行為不當,用手機錄影存證,通報公園管理單位。
高雄市環保局綜合計畫科長周日新表示,該行為已違反《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可處新臺幣一千元至六千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指出,根據民眾拍攝的影片內容,學生不論是在生態池垂釣、餵食、傷害魚類等相關行為,皆已違反規定。
環保局表示,因凹子底森林公園規畫為環教場域,屬環保局管轄,但開罰仍引用工務局法規體系進行罰則;這是首次有民眾垂釣、捉弄魚隻。
環保局說明,凹子底森林公園有一座蓄水量兩千多噸的生態池,有很多動物種類,可以看到水鳥、鴨群及烏龜,也有許多種類的魚群,目前生態池中有吳郭魚等雜食魚種,但市府不會派人餵食,期盼維持園區自然生態。
多位校長籲落實生命教育 培養法治觀
學校在凹子底森林公園附近的新上國小校長王彥嵓認為,學生如因行為觸法被罰,尊重依法行政;但更重要的是,讓學生理解生命價值、公民責任,以及如何為錯誤負責;不該用生命取樂,也不是長大才開始學道德。這起事件可成為學生學習尊重、社會修補教育的起點,罰單不是教育的結束,而是開始。
王彥嵓建議讓學生進行「責任導向的處遇」,例如:由學校或家庭引導學生寫反思紀錄,並參與生態池導覽或環境志工服務,進行生命教育補課等。
後庄國小校長李宗緯說,學生對公共場域行為規範認知不足,生命教育未落實於生活,法治觀念薄弱,應再強化教育宣導;此外,也應加強資訊素養,以免學生誤用網絡散播不當的次級文化。
蚵寮國小校長方佩玲說,孩子不能因為好奇或嬉鬧,就忽略生命,也不能無視公共場域規範;應該引導孩子以負責的態度,面對自己的行為。
美濃國小校長鍾易達說,孩子或許覺得好玩,但生命不是用來取笑、拍片的「道具」。當孩子同理心不夠、不懂得尊重生命,行為就容易失控。教育不能只停在「不要這樣做」,而是帶孩子了解「為什麼不能這樣做」。
新聞思考
雖然社會愈來愈重視各種生命的尊嚴,學校也愈來愈重視生命教育,但是社會上仍然不時傳出虐待動物的案例,例如新聞報導有人虐貓、虐狗,甚至使用殘忍的獵具陷阱狩獵。
這次學生在公園生態池釣魚,不僅違反公園規定,用腳踩踏釣上來的魚,更是不尊重生命的行為。這個案例值得思考,我們在生活中,是否也有不當對待動物的情形?
例如在公園戲弄烏龜和魚類,或有人為了拍攝鳥類,播放鳥類求偶的聲音,一再誘使鳥類前來等。這些其實都是不當對待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