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教師尊嚴 鼓舞教學熱情
備受讚譽的芬蘭教育,成功的關鍵在於師資培養極為嚴格,小學教師須有三年本科學習及兩年碩士學歷。教師被視為基於研究的職業,著力培養教師的研究能力;只有最好的學生才能成為教師,因而受人尊敬。教師在教學中實現自己的道德使命,通過教育幫助他人和社會,如同醫師、工程師一樣,擁有高度的職業自尊。
臺灣進入少子化時代,有些家長誤將學校視為消費者至上的「服務業」。最近一名陳姓教師在媒體投書,指出校園匿名檢舉亂象,一位教學認真的教師遭家長「投訴」,既無具體事證,也沒檢舉人姓名,只有一句家長轉述「我的孩子覺得不舒服」。甚至有家長因孩子成績退步,心生不滿,指控教師在課堂上對其孩子有「精神霸凌」的言語。而原本處理這類事件的「校園事件處理會議」機制失衡,使教師感到專業尊嚴受損。
以臺北市的教育現場為例,一年內即多達八千件家長投訴,讓教師人人自危。臺灣教師自傷與自殺事件由二○一八年的二十八件,二○二四年高達一百五十二件,六年間增加超過四倍,現場教師的身心壓力可見一斑。
親師生建立互信需要多方努力,希冀學子在校園快樂學習,須保障學生安全,但也須維護教師尊嚴,避免他們受到不合理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