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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教師涉性騷 監院糾正校方、教局
李庭芝/臺北報導 (2025/7/17)
監察院昨天表示,新北市貢寮國中資深代理教師涉多起校安通報及性騷擾男學生,校方及施姓前校長均未依法妥處;新北市政府並負有監督失當之責,監察院通過糾正貢寮國中及教育局。
監委葉大華表示,貢寮國中教師自一○一學年至一一三學年度,任職代理教師共涉十一起校園安全通報事件,立案調查後發現此教師疑涉至少三起性騷擾或猥褻男學生事件,歷經多次通報,校方及施姓前校長均未依法妥處。前校長在案件發生時未遵循相關法規程序,私下與受害學生及其家長接觸,有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私設調查之虞。
此外,監委發現,在校園性別事件調查期間,施姓前校長身為教師評審委員會主席,漠視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也未依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報告所提建議,進行宿舍管理辦法修正,放任此教師與學生、被害人持續接觸;而新北市教育局當時未督導該校,也有疏責。
因此通過糾正案,請教育部督同新北市政府,依事證重啟究責這名教師,並依相關法規議處前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