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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兒童貧困是治貧核心

(2025/5/21)

 貧富世襲,貧病益發惡循環,貧窮者翻身永無望,如若著眼於改善兒童貧困,或可抑制此惡循環。

 貧困兒童期望融入同儕社交圈,建立友誼,擔憂落入「人際貧窮」,遭受排擠或霸凌。而貧困家庭更常因請領的救助金不夠用,將兒童津貼或特別補助金拿來當家庭開銷混用,阻礙改善兒童需求與滿足欲望。

 我國採行「殘補式福利」,對領取社福補貼者諸多審查,相對強化「貧窮戶」的烙印。若能落實「量能課稅」,富人依累進稅率公平繳稅,並取消租稅優惠,就不必排富實施「普及式福利」。

 北歐國家普及式福利,從幼教到大學學費全免,醫療、育兒津貼、兒童津貼、免費午餐、平板電腦、有薪親子假等,經費均來自稅收。富人稅負率幾乎達百分之五十以上,富人善盡繳稅義務,當然也同享福利的權利。

 我國生育率全球最低,兒童人數逐年減少,較易落實孩子國家養政策。注重兒童權利優先的思維,採實物分發,例如衣服、生活用品、活動娛樂入場券、旅遊券,營養補給、免費餐食、家庭休閒護照甚至手機等,以實物發給,孩子直接領取使用,避免被挪用、變賣。

 或先施行「兒童無條件基本收入」,將兒童生活津貼定時匯入他的帳戶,直到十八歲為止。家長只負責監督防詐,不得挪用。這一代貧童不再陷入貧困,就能逐漸反轉貧困世襲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