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定期評量審題機制

近期金門縣一所國中舉辦九年級健體定期評量,試題出現不當內容,嚴重違反性平原則,導致學生與家長反彈。即使校方已致歉並承諾精進審題流程,事件仍持續延燒,就連縣長日前也表示應檢討。
社會普遍相信,多數教師命題時會本於專業,謹慎行事;然而教師個人難免有盲點,可能造成試題爭議,是以審題機制必須健全。一般來說,各中小學的審題,是交由命題者以外的同領域教師執行,若遇爭議,命題、審題雙方再討論並修改,或諮詢領域召集人;之後,試題會送交教務處,由教學組長或教務主任確認。而就這所國中的公開資訊看來,該校除上述流程,還詳細規定不同年級的教師互審,更賦予教務處修訂權,程序可說相當完整。
但不可否認,在實務上,落實審題程序的干擾因素極多。例如,資淺教師如果看出資深教師命題有誤,能坦率提出嗎?若校內同領域師資不足,怎麼審題?在升學掛帥的背景下,校方能確實進行健體等冷門科目的審題嗎?握有最終修訂權的單位,能發現問題並亡羊補牢嗎?
顯然,單純改變審題流程,並不能解決上述問題;進一步而言,要面對這些問題的,並非只有特定教師、科目或學校。本次事件,是對既有審題機制的當頭棒喝,各校都可藉機思考,如何使審題機制發揮應有功能,確保試題專業性與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