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歸零與非核家園

立法院雖在日前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六條修正案,放寬核能發電機組運轉執照換發條件,把核能電廠運轉年限從四十年延長到六十年。但核三廠二號機已確定不會在明天運轉執照到期前提出延役申請,仍須依規定在後天停止運轉發電。
隨著核三廠二號機停止運轉,我國從後天開始進入核電歸零時代。台電三座核能電廠六部核電機組是否有機會隨著《核管法》修正通過,經過安全評估後再重新啟動發電,因反核團體堅決廢核,民進黨固守非核家園承諾,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國民黨與民眾黨攜手修法,為核能發電續命,行政院提出「核能安全」、「核廢料可處理」與「社會有共識」三大前提,強調在無法確保安全無虞前,政府不會讓民眾暴露在無法確定的風險;即使修法通過,也因缺乏細部規範,目前沒有延役評估規畫。
行政院的冷處理,明顯給在野黨與擁核團體碰了硬釘子。但這麼做,真的就能宣告臺灣已實踐「非核家園」理想嗎?政府用安全疑慮作為拒絕核電機組延役,然而各大醫院使用的放射性治療設備與核醫藥物,都是核能的民生應用,同樣有安全風險,也會產生放射性廢棄物。
核電歸零,核能並沒有完全從臺灣消失,而是不可或缺的存在。無論核電能否重啟,明天過後的臺灣,仍不是非核家園,也不應汙名化核能。無核害家園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目標。